简介:预算审查监督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法定职权。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的预算审查监督法律制度一直存在着地位缺失、对预算草案、调整和决算监督不力的缺陷。为此,从实体而言,预算法律制度必须在主体、分项审批的责任制度等方面加以完善;在程序上,重在审查时间上进行修改,从而建立适合我们国情的预算法律制度。
简介: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并监督其执行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给这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由于我国的民主和法制建设正处在逐步完善的阶段,权力机关要真正行使好对计划、预算的监督职能,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最近,我们对我省部分市县开展计划、预算监督情况进行了调查,并结合调查对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开展计划、预算监督的有关问题作了探讨。一、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对计划、预算监督的现状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把对计划、预算监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在不断改进审查方法、提高审查质量和强化执行监督等方面,作了努力探索,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较好地履行了对计划、预算的审查批准权、执行情况的监督权和部分变更决定权。
简介:人民政协的文史资料工作是周恩来总理生前倡导的。1959年4月在全国政协举行的茶话会上,他号召60岁以上的政协委员"把自己的知识和经验留下来"。经过40多年的发展,文史资料已成为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作用。在文史资料工作中,史料的征集是第一位的,没有征集,文史工作就成了"无米之炊",失去了其发展的基础。在文史资料征集工作中,有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要求。本文就此问题作一初步探讨。一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定的时间顺序和空间联系。作为人民政协文史资料基础的征集工作,也离不开一定的时间和空间。时间的一维性特征决定了文史资料征集工作,有一个从古到今、从上到下、由远及近的发展过程。早在文史资料的初创阶段,周恩来总理就对政协文史资料的征集时限提出了明确要求。他说:"戊戌以来是中国社会变动极大的时期,有关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