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当前,碎片化信息已成为社会生活中新媒介环境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形式和属性等各个方面对青少年价值观的形成和发展都具有不小的影响。这些影响有积极的部分,也有消极的成分。从积极的影响来看,新媒介环境下的碎片化信息为青少年提供了快速获取大量知识和信息的新途径;其传递的双向性对青少年价值观的形成和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其多元性为青少年看待问题提供了多个角度和多种解决思路。而从消极的影响来看,其产生的亚文化与学校道德教育的伦理指向产生了断裂;其不当内容会对处于青少年叛逆期的价值取向推波助澜;其多元性会使青少年价值观在困惑中徘徊不定。通过新媒介环境下碎片化信息对青少年价值观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影响的探究,进而引申出:对青少年价值观的引导应注重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融合统一;对消除碎片化信息的消极影响应标本兼治,即注重社会管理的同时更注重青少年新媒介素养能力的培养;对青少年价值观的教育应开始注重以教育需求带动科技创新的理念等三个方面的思考。
简介:对于披露涉未成年被害人刑事案件,一般认为其重要价值在于保障公众知情权以及起到警醒社会成员的一般预防作用.同时,当前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闻报道工作已有相关的自律规则,如对未成年人使用化名、隐去重要个人信息等等。然而,从当前发生的犯罪来看,涉未成年被害人的刑事案件信息披露则缺乏相应规范,而且存在着该不该披露、披露多少等争议,从犯罪心理学以及犯罪实证研究角度来看,对涉未成年被害人的极端恶性案件进行广泛、详细披露或报道会产生严重的负面效应,即强化同类潜在犯罪人的内心犯意和行动欲望.因此,应当以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为价值取向,在公众知情权与未成年人权利保障二者之间,应当选择保障未成年人,其保障的重点则是案发后的案情通报阶段未成年被害人的身份信息及有关案件细节不被披露,以合理限制公众知情权范围的方式,建立涉未成年被害人案件信息披露规则,以最大限度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和谐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