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0
181 个结果
  • 简介:醉驾入是网络舆情促推的结果,并非立法理性的必然体现。现行醉驾入的法律规定与刑法价值理念相冲突。应当取消醉驾入,或者将一般醉驾行为回归《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行政法调整,要么提高危险驾驶的法定刑,将所有醉驾行为构成犯罪的一律以危险驾驶定罪,并根据情节或后果规定不同档次的法定刑。

  • 标签: 醉驾 网络舆情 立法 理性
  • 简介:权利的行使必须以合法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界,否则有可能触及犯罪。因权益纠纷引发的敲诈勒索行为与正当行使权利的行为之间存有模糊之处,成为学界争议的焦点。通过探讨敲诈勒索行为的有罪性及其侵害到的社会公共利益,可以此作为判断行使权利与犯罪之间临界点的一般理论。

  • 标签: 权利 敲诈勒索罪 公共利益
  • 简介:问:2004年8月,当时16周岁的王某无证驾驶农用三轮车载三名工友外出,因超速车辆侧翻,导致三人轻伤,一人重伤,后抢救无效死亡。后王某逃逸,于2008年5月被抓获归案。请问,王某构成交通肇事吗?

  • 标签: 交通肇事罪 逃逸 重伤 违反 无证驾驶 轻伤
  • 简介:《刑法》第390条之一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是《刑法修正案(九)》的新增罪名,是第388条之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的对合犯。立法修正明确了本的犯罪构成,阻塞了影响力犯罪的规范漏洞,弥补了贿赂犯罪体系失调的问题。然而,本在司法适用过程中仍有若干问题须廓清。在构成要件层面,本侵害的客体是职务行为的可信赖性和公正性;客观方面的手段行为并非权钱交易行为,而是单纯的物质利益给予行为,“影响力”应采综合标准说,行为既遂采实际控制贿赂与重大损失择一说;行为人主观方面应当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犯罪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在罪行界分层面,本与行贿体系中的其他犯罪具有明显差异,司法认定过程中应当把握核心要点。

  • 标签: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构成要件 罪行界分
  • 简介:《刑法修正案(七)》第13条增设了利用影响力受贿,刑法学界对其犯罪构成中的诸多构成要件存在争议。对于犯罪主体中的近亲属、关系密切人和离职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如何界定以及犯罪客观行为中的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不正当利益作何解读等问题,均要对关系密切人的自然身份给予法定化,需要进一步予以探究。

  • 标签: 关系密切人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客观行为 不正当利益
  • 简介:新类型的贪污、私分国有资产由于作案手段隐蔽,而且更加合乎程序规定,给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带来很大的阻力。分析这些新类型犯罪的特点,有助于检察机关找出在查办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的重点和难点,从而更好地打击犯罪,保证国企改制的有序进行,维护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 标签: 国企改制 新类型贪污 私分国有资产罪 特点
  • 简介:毒胶囊事件是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重大事件,根据食品与药品的划分标准———是否具备化学性药理作用,应当将毒胶囊认定为食品。同时应当将传统的食品内涵与外延作扩大解释,将一切可食用的无药理作用的物质认定为食品,生产销售毒胶囊的行为就可以被认定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而非生产销售劣药或者其他类似罪名,并依据情节的严重性予以相应的惩罚。如此,便可做到罪责刑相统一,亦可在现阶段食品安全状况较恶劣时期发挥刑法的保护作用。

  • 标签: 毒胶囊 食品 生产 扩大解释 定罪
  • 简介:对于快递公司员工偷拿客户财物的行为,存在着职务侵占说与盗窃说之间的不同认识。学说上试图从涉案财物的归属、财物由谁占有以及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等几个方面予以区分,但却无法清晰、彻底地将二者区分。应该承认,同属侵犯财产的职务侵占与盗窃之间存在交叉式法条竞合的关系,一行为同时符合两的定量标准时,应按照重法处理;如不符合特殊法条的定量标准但符合普通法条的要求时,完全可按照普通法条定罪。在肯定构成犯罪的前提下,实务处理上是否一定起诉、定罪同样考验司法者的智慧。同时,在争议案件中,如何确定“酌定不起诉”意见的归属,似应侧重“酌定不起诉”的法律效果而非适用前提。

  • 标签: 占有 职务便利 竞合 情节轻微 不起诉
  • 简介:一房二卖是民事欺诈还是合同诈骗,区别不明显。在认定过程中,应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及刑罚谦抑性的要求,先考察出卖人的客观行为是否符合合同诈骗客观构成要件,再考察出卖人主观上是否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综合予以评定。出卖人一房二卖构成合同诈骗时,存在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竞合,应分别依据民法规范及刑法规范处理。此外,房管部门应完善信息公开方式以预防一房二卖及其犯罪。

  • 标签: 一房二卖 刑法谦抑性 合同诈骗罪 民事欺诈
  • 简介:通过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加重处罚的现实必要性和紧迫性的阐述,对其加重处罚进行了法理和社会的可行性分析,提出了加重处罚的建议。强调以法律手段严厉惩处腐败行为,为反腐败斗争的顺利进行提出合理建议,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 标签: 巨额财产 来源不明 加重处罚
  • 简介:<正>劫持航空器的犯罪多数发生在两个以上的国家之间,它是一种国际性的犯罪。从60年代后期起,国际上的劫机事件逐年增加,特别到了80年代劫机事件更是频繁发生。近几年来,在我国劫机事件也时有发生。司法机关在处理劫机案件时遇到许多疑难问题,这就向刑法学界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本文将以国际法和刑法理论为基础,以我国承认的三个关于制止航空器方面犯罪的国际公约,即《东京公约》、《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和国内法为依据,对劫持航空器的刑事管辖权等问题,提出一些粗浅看法。

  • 标签: 劫持航空器罪 刑事管辖权 国际犯罪 犯罪既遂 司法机关 刑法学
  • 简介:本文着重两高对贿赂犯罪的司法解释中提到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受贿而进行违法活动构成犯罪或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如何定罪处罚等问题,进行了研讨,就如何适用和理解相关司法解释提出意见.

  • 标签: 刑法 司法解释 贿赂犯罪 法律适用
  • 简介:为了加大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针对我国刑法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认定标准不明确、处罚过轻,导致检察机关侦查取证难等问题,建议尽快修改刑法,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认定标准加以明确。并建议加大处罚力度,对犯罪嫌疑人不能说明其巨额财产或者支出的合法来源,则应当按贪污或受贿从重处罚。这样既有利于侦查机关对此类犯罪的准确认定,还有利于严厉打击和震慑犯罪。

  • 标签: 刑法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举证责任 刑事处罚
  • 简介:摘要:近几年,我国采矿工程不断扩大,充填技术的理论和实践被广泛应用,尤其是随着胶结充填技术的不断改进,提升了充填技术在采矿工程中的地位。在采矿过程中,主要利用的还是水力和胶结作为充填技术,可以提高矿产的采矿率,促进采矿工程的总体效率以及安全性,提高采矿企业的经济效益,推动采矿工程的快速发展。这些填充技术能够适用各种煤矿环境,更好的处理采矿工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在我国采矿工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此外,采矿工程中充填技术的应用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采矿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了采矿技术的发展。本文主要阐述了充填技术在采矿工程中的应用和发展,并且针对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措施。

  • 标签: 采矿工程 充填技术 应用与发展
  • 简介:当代大学生法治观念水平的高低,不仅关系到其自身的成长,而且对法治中国的建设进程产生影响。但调查显示,当代大学生不仅法律常识比较欠缺,获取法律知识的能动性较差、途径偏窄,而且法律意识薄弱,维权意识不足。主要原因既有高校法治教育不完善,消极法律文化的沿袭与法治建设的滞后等,也有学生自身对学习法律知识的作用认识不够,家庭教育的功利化等。因此,增强当代大学生法治观念,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及大学生自身多方责任必须共担,多管齐下,方可奏效。

  • 标签: 法治观念 当代大学生
  • 简介:非法集资参与人被害性的判断,应通过刑法规范层面的法益保护内涵解读,同时结合集资参与行为的具体形态,构建主客观相统一的评判标准。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中的主动参与人,应尊重其意思自治并结合金融领域特有的投机规则,不宜作为刑事被害人认定;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中的被动参与人以及集资诈骗罪案件中的参与人,存在钱款交付被欺骗情形的,应作为刑事被害人认定。当主动集资参与人借款利率超过民事法律规定的合法范围时,本质上属于高利放贷行为,通过是否以高利放贷为业,可区分为普通民间高利借贷与职业高利放贷两种行为,前者由民事法律调整与规制,而后者应作为高利贷相关犯罪予以打击。为改变我国当前非法集资犯罪规制不力的局面,从对合犯角度考虑,应同时处罚具有职业高利放贷属性的集资参与人与非法集资人。从刑法的功能定位而言,刑法不应作为金融投机者的担保人,风险自担是金融交往的应有之义。

  • 标签: 非法集资 被害人 司法规制 金融投机
  • 简介:司法实践中,在一些被害人与被告人互动的刑事案中,被害人过错是一个被经常适用的酌定量刑情节,如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和交通肇事等案件。在刑事司法中考虑被害人过错,有利于对被告人进行准确的定罪量刑,更加公平公正地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审判实践对于被害人过错由于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法官自由裁量的权限很大,存有司法恣意的嫌疑。究其缘由,除了我国偏重打击和惩罚犯罪的刑事司法理念需要转变之外,主要还在于对被害人过错认定上存在相当的难度和困境,因此,探讨被害人过错的认定标准和规范化很有必要。

  • 标签: 被害人过错 认定 立法 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