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在对宏观调控决策行为接近司法的范围初步界定的基础上,以我国宏观调控决策行为接近司法为中心探讨以下三个问题:宏观调控决策行为接近司法的理论根源;宏观调控决策行为接近司法的制度障碍;我国宏观调控决策行为接近司法的法律路径设计。
简介: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也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随着经济活动日益全球化,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信息高速公路正迅速覆盖全世界,此时,国土辽阔的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也出现了变化。为了迎接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促进我国区域经济协调而健康地发展,我们应当制定出新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达到我国经济实力全面增强的目的。一、知识经济时代区域发展的特征在传统工业经济条件下,区域经济的发展一般呈现出高度依赖自然资源的分布、经济集中的水平和交通运输的成本高低的特征,各区域之间差异消除较慢。而知识经济的来临,产生了与工业经济时代区域发展不同的环境条件。知识经济在区
简介:在2002年即将成为历史,新的一年就要到来之际,本刊记者就一年来我区经济运行情况和新的一年预测,走访了自治区统计局局长李斌。2002年,全区各地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大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力度,继续坚持扩大内需,大力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全区经济总体保持快速增长的同时,稳定性明显增强,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有了显著提高——一、二、三产业发展和投资、消费、出口均呈现快速增长的格局,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全区国内生产总值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9%、11.6%和10.9%,增速分别比上年同期快0.2个、2个和1.1个百分点。李斌局长又具体介绍和分析了全区经济运行呈现的基本特征:
简介:当前的经济法学属于法本位的经济法学,它单纯地将经济法学归入法学范畴,进而主张经济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而存在。由于与其他涉及经济内容的已有法律分支和部门产生了诸多理论争议,同时,由于过于注重对经济法律的分析注解,研究方法和范围局限于法学范畴,忽视了其经济内容的原有联系,造成目前经济法学形同神散,理论发展滞缓,流于形式且容易形成片面观点。如果从更广博的角度将“法”理解为法律和政策、体制、制度等诸多类法律力量形成的规范性、制度性安排,综合更全面的知识和工具以经济与法的关系机制整体来释解经济法学,则有利于改变当前经济法学的理论薄弱状况,形成更科学合理的经济法理论。从当今科学的发展来看,学科的分工要适合研究的需要,学科的综合也是现实发展的必然。可以说,经济学与法学的划分为经济法学提供了产生的条件,经济法学的发展也说明了两者相互交叉融合的趋势和必然。经济法学作为在经济与法的交叉边缘领域建立起来的新兴学科,理应以经济与法的相联互动机制为研究对象。它既不脱离经济学与法学范畴,也不单纯地为经济学或法学的一部分,而应立足于自己的研究对象和特色。基于上述的思维角度,本文从多个方面对经济法学科内涵进行了另类释解,意使经济法学理论获?
简介: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县域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许多非常具有代表性的发展模式,如苏南模式、温州模式、珠江模式、义乌模式等等,这些模式各具特色,都极大地推动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宁国对这些模式都不陌生,也从中吸收、借鉴了许多有益的东西,经过多年的苦干、实干,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自2000年以来,已经连续五年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省县(市)之首,今年宁国市又提出了“决战‘十一五’、重返百强县、打造新宁国”的宏伟目标,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绝大多数发展指标达到全国百强县的水平,再通过两年的努力,力争再次进入全国百强县行列。这个目标鼓舞人心,但从全国县域经济发展的竞争态势来看,实现这个目标显然不是轻而易举的,唯有对原有的经济发展模式进行深刻反思,从而掀起一场经济发展理念的革命,全方位地创新,可以说,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部更加需要创新,需要通过创新大力推进县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