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电影(包括电视)与舞台(主要指话剧)要不要分家?这个问题很复杂,不是一个简单的“要”或“不要”所能解决的。今天当然不会有人认为只要把舞台剧源源本本地拍摄下来就是一部好电影,伹是不可否认的是,某些舞台性的枷锁依然束缚着电影艺术的发展。这里面常牵涉到的问题很广,有时空观念方面的,有电影与戏剧的美学方面的,也有技巧范围之内的。本文不可能探讨这些大问题,只能从一个角度,即演员表演的方面谈一些看法。从演员的角度说,电影和话剧分家本来是不应该存在的问题。随着电影艺术的发展,目前在全世界范围里,只演一种(或电影或舞台)的演员越来越少了。一般地说,演员总是身兼四职的——舞台、电影、电视与广播(包括唱片与录音带)。美国的“超级明星”伊丽莎白·泰勒本来是公认的电影
简介:南音属于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传统知识的法律特征。但完全照搬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来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会遇到很多难题,根本无法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知识产权法之间的深层矛盾。由于商标制度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上具有的特殊优势,自然就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可选择的法律保护方案之一。由于南音传统文化的商标保护不力,仍停留在普通商标的保护水平上,存在普通商标申请和使用南音商标的情形,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南音作为传统文化名称的代表力和显著性。集体商标制度兼顾了集体性和私有性之间的矛盾,可以作为南音市场化开发过程中比较可行的法律保护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