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单位制消解和社区建设勃兴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体制变革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社会的基层结构。但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社会的基本社会构架,单位并没有完全退场,而是以“隐形在场”的形式继续发挥影响。在典型的单位社区场域内,单位的“隐形在场”一般表现为“权力资本”的潜在运行、“文化资本”的历史积淀和“关系资本”的内在延续三种主要形态。可见,在后单位社会来临的背景下,单位元素虽然开始褪色,但仍通过“隐形在场”的方式影响着社区建设的模式选择与发展进程,对于新时期社区的公共性建构及其功能发挥,产生了重要影响。对于单位社区而言,如何恰当地处理好“单位”与“社区”之间的关联,成为新时期中国基层社会治理活动展开的关键。
简介:包含了诸多公案故事的《水浒传》既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也可以视为一部"政治"或"犯罪"小说,可以对其进行法律文化意义上的解读。《水浒传》所载梁山人物"替天行道"的政治主张与其"不反皇帝"的政治许诺之间存在着逻辑冲突,其行侠仗义的话语渲染与时常打家劫舍的实际行动之间也存在着实践上的背离。《水浒传》揭示出中国传统的法制和权力生态存在复杂性,是"庙堂之上"、"民间社会""江湖之远"三个场域之间的三边互动关系。这种状况要求传统中国法律史研究在考察宫廷文化的同时也要关注村野文化、市井文化和草莽文化,也要求在对传统中国法律进行社会史研究时不能脱离相关的政治史的研究。
简介:根据《立法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其他规范性文件既非立法法源,也非审理依据。但在行政诉讼实践中,由于法官疏于审查,使得其他规范性文件异化为"隐形的法律"。如此现状,令人堪忧,长此以往,会造成立法、司法、行政和社会各方"共输"的局面。虽然疏于审查在一定程度上属无奈之举,可报以同情式理解,但同情不等于认同,仍需对之予以诘难。为此,在建立完全意义上的司法审查制度时机还不成熟的情况下,作为一种"改良"而非"革命"的方法,在实用主义的视角下,建构一套柔性的审查体系是值得期待的:在其他规范性文件进入诉讼前,法院可以提前介入能动"审查";在其他规范性文件进入诉讼后,法院可以根据审查结果柔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