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帮助民族地区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宏伟目标,探索民族地区建设小康的路子和途径,2004年9月,湖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决定在民族地区的龙山县长潭乡长春村、花垣县团结镇老鸦塘村、桑植县官地坪镇平头界村、芷江侗族白冶县公坪镇顺溪铺村,域步苗族自冶县长安营乡大寨村、江华瑶族自冶县涛圩镇杉木根村开展全省民族地区一小康建设试点工作。在认真考核验收的基础上,2006年6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湖南省民委将上述6个民族地区小康建设试点村更名为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两年过去了,各试点单位积极势力,善尽其责,开拓创新,共同推进,试点工作取得厂阶段性成果。本刊特推出“湖南省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纪实”系列报道,以飧读者。
简介:认识张克扎都,纯属偶然.前些年到西双版纳采访,当时他是武警西双版纳边防支队的政治处主任.有位同行的记者朋友告诉我,他是拉祜族支系之一的苦聪人,汉名叫张可明,喜欢写诗,在武警边防部队已经小有名气.虽然当时我们并没有采访他的打算,但是热情的张克扎都为我们到基诺山寨等地采访给予了许多帮助,从此我们成了朋友.
简介:在全国改革大潮奔腾向前的总形势下,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体制改革应该怎样搞?如何进一步加快和深化改革,促进民族地区社会生产力的加速发展?这是摆在各族人民面前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最近,由民族出版社出版的张协堂著《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体制改革探索》一书,对回答这一重大课题作了可贵的尝试。这部近20万字的学术专著共分11章,就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所涉及的一系列问题作了较为深入系统的探讨和论述。本书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理论研究密切为实践服务,为当前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务。它在进行理论探讨的同时,主要着眼于实际运用的研究。本书作者长期在省级民族机关工作,既从事民族经济方面的实
简介:<正>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创举,这一制度的确立,为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写下了辉煌的一页。一、民族区域自治的形成发展及其特点(一)民族区域自治的形成及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从我国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出发,把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融洽地结合起来,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建立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利,使少数民族人民真正当家作主,自己管理本民族的内部事务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民族自治问题,在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提出了民族区域自治的思想,从抗战到人民解放战争时期是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理论初步形成的阶段。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确定了我国建立单一制的人民共和国,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并将其载入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历次宪法,成为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并从1950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民族区域自治。从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逐步发展起来的“左”倾错误,对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产生了冲击。至“文革时期”民族区域自治遭到严重破坏。民族区域自治理论也遭到践踏和否定。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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