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假想防卫过当的问题完全在于是否成立故意犯罪,以及可否适用刑法第36条第2款减免其刑这两点。首先,如果行为人所认识或者预见的事实属于该当于正当防卫的事实,由于不存在对于“为违法性奠定基础的事实”的认识,应阻却故意,仅限于对于这种误信存在过失的场合,才成立过失犯罪;其次,即便承认对假想防卫过当有适用第36条第2款的余地,那也应该限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与作为防卫过当而被减免刑罚的情形完全相同的场合;而且,还有必要考虑到与假想防卫之间的均衡。另外,因防卫行为而侵害了第三者的法益的,虽不是完全没有成立紧急避险的可能,但能够成立紧急避险的案件是极其有限的;如果否定成立紧急避险,问题就在于针对第三者的法益侵害能否成立故意犯罪。
简介:共享发展是社会主义发展的重要价值目标。目前实现这一价值目标还存在着一系列由制度、机制不完善造成的障碍性因素,需要树立正确的共享意识,构建合理的居民收入分配体系,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
简介:近年来.每年的审计工作报告都揭示了预算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许多问题。但每年审计查出问题中“屡审屡犯”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说明.如果对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工作没有进行后续的检查与监督,那么审计成效就会大打折扣,所以必须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监督力度,以维护国家制订的各项法律法规、财经管理制度的严肃性。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研究。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完善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制度,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制度化、长效化。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发挥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作用。
简介:我国刑法将环境法益中的自然法益与人类法益进行分立保护是研究污染环境罪疑难问题的基点。污染环境罪保护的自然法益表现为自然的自洁性利益,其以自然的“自我代谢能力”为判断标准。污染环境罪的主观方面应当认定为故意而非过失。我国现有的环境保护行政规范性文件对污染环境行为的具体规定以及排放、倾倒行为的语义封闭性,决定了污染环境罪中的“非法处置行为”具有兜底性。在司法实践中极具争议的利用危险废物行为,若发生于企业外部,成立污染环境罪则需具备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严重污染环境的要件;若发生于企业内部,成立污染环境罪则需具备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以营利为目的且具有超标排放污染物、非法倾倒污染物或者其他违法造成环境污染的要件。
简介:南海问题的产生和复杂与威斯特伐利亚性质浓厚的国际体系里,中国快速崛起带动的体系变革有关。在大国疑惧和小国逐利气氛中,南海问题很容易被'炒热',中国不得不在'亲、诚、惠、容'式不断'加码'的周边友好前提下,维护南海权益。能否做到增信释疑和巧妙利用利益互换,是周边外交基础上维权的关键,国际体系和平一面为此提供了可能。'亲、诚、惠、容'等理念没能处理好理想和现实的关系,导致中国不断'加码'的友好被一些国家利用。改革开放后中国致力于和平发展,但严峻的国际形势决定了中国很难让'息事宁人'不成为忍气吞声。在中国崛起态势明显后双方对现状都不堪忍受,因而维权'新常态'非常重要。同样面对中国'亲、诚、惠、容',不同决策者有不同政策,所以争议国领导人的研究也有重要意义。
简介:全球化背景下,国际话语权成为各国政府关注的执政要素之一。作为亚太政治焦点的南海问题既是领海和资源的实利之争,也已成为关系国际道义、国家形象的话语权之争。本文梳理了南海问题及相关新闻话语研究现状:研究主要集中在传播学、语言学和国际关系等学科交叉领域;研究的不足之处:有些研究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足;缺少关于东盟非争端国的南海政策及话语研究;对于中国南海维权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的研究较少;对"南海机遇论"关注不够;对互联网新媒体如微信、微博的在南海问题上的传播研究关注不够。创新南海问题新闻话语和舆论研究的方式方法有新闻话语分析和舆论风险管理研究等。以新闻话语为理论工具来分析东盟媒体有关南海问题的新闻舆论,有助于中国应对在南海领土争端上所面临的话语权问题;在学术价值方面可检验和验证新闻话语理论,并丰富南海问题的研究方法和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