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黄宗羲《明儒学案》从浙中、江右、南中、楚中、北方、粤闽、止修、泰州等地域角度来划分阳明后学之派别,并逐一为之设立学案。立足于“平民”身份写泰州学派王艮及其后学,肇始于容肇祖《明代思想史》,之前曾有人将此派思想称作“王学左派”或“民间派儒学”。嵇文甫先生以“左派王学”为书名,影响较大。立足于学者思想倾向分派,以冈田武彦《王阳明与明末儒学》为代表,论及现成派系统、归寂派系统、修证派系统、湛门派系统、批判派与复古派、东林学和刘蕺山六大系统。以上三种王学派分,各有坐标,各有特色,但均有一共同点,即不列“黔中王门学派”。但黔中王门学派之存在,历历可考,不容忽视。
简介:1989年,盖拉等40名居住在意大利一家高风险化工厂附近的居民,向欧洲人权法院提起诉讼。申诉人指控,意大利政府未公开该化工厂的经营活动风险以及突发事件中应遵守的应急程序等信息,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第2条(生命权)和第10条(表达自由权)。欧洲人权法院判定,公约第10条没有规定公共当局的环境信息公开义务,故意大利政府未侵犯申诉人的表达自由权。但严重的环境污染会直接影响个人福祉、妨碍个人享受自己的家园,而政府未公开相关信息将导致申诉人不能充分评估其所面临的环境风险,进而损害申诉人为《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所保障的私生活和家庭生活受尊重的权利。鉴于已确认对第8条的违反,法院对本案中生命权是否受到侵犯作了回避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