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问:哪些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享受出口退税优惠政策?答: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一)1994年1月1日以后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新企业")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自产产品可以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待遇。(二)1993年12月31日以前已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老企业"),在1994年1月1日以后新上生产项目生产的出口产品,凡其产品与原生产的产品不同,并且实行独立核算、单独管理的,经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实行出口货物退(免)税。(三)外商投资企业出口产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者除外)。(四)外商投资企业(国务院批准试点的合资外贸企业和保税区外商投资企业除外)经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收购货物出口的,实行免税,不退税。二问:外商投资企业出口产品退税率是怎样规定
简介:今天是五一劳动节,晴朗的天气,和熙的阳光,虽然远方城市的上空飘荡着SARS,可对于高原来说,迟到的春天才刚刚披绿古城。公园里、广场上郁金香开了,丁香绽放了,高原最美的季节来了……,原本以为可以携妻带子,闻一闻花香,去享受大自然赋予的生命畅想,谁知道,由于工作安排,我们只有放弃浪漫的假日,在这偏僻的检查站,欣赏来往的车辆,嗅一嗅令人“陶醉”的汽车尾气。
简介:据统计,截止1999年12月31日,河南省国税部门共为我省外贸出口办理出口退(免)税6.4亿元,同比增长10%,为我省外贸形势好转,遏制出口下滑趋势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东南亚金融危机以来,提高出口货物退税率,不断加快退税进度,千方百计扩大出口,成了我国经济生活中的热门话题,出口退税工作受到社会各界前所未有的关注。1999年,我省国税部门严格执行出口退(免)税政策,不断加强服务意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支持外贸出口。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提高出口退税率的政策,确保应退税款及时退到企业帐上,增强外工贸企业的出口创汇能力。二是切实采取措施,加快退税进度:1、充分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不断提高退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