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的十九大报告助推中国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大潮奔涌而来,昭示其在深化自由贸易港法律制度变革领域的历史使命。临时仲裁制度即在这种特殊背景下呼之欲出,契合灵活性、多样化、自主性和便利性的自由贸易港争端解决诉求。临时仲裁系舶来品,但在国外已盛行百年,其为中国自贸试验区提供了有益借鉴。由此,《横琴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时仲裁规则》率先予以移植并取得了初步成果,为自由贸易港的引入提供了实践经验参照;《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也为如何保障其顺利运行提供了方向参考。尽管如此,临时仲裁制度引入自由贸易港仍面临诸多挑战:立法形式如何选择才得以契合自由贸易港“特殊经济功能区”的地位,仲裁与司法机构的介入尺度若出现纰漏将削弱临时仲裁高效便捷的优势,高素质临时仲裁员亦存在缺口等。时此提出相关建议,包括参考自贸试验区立法形式在自由贸易港内以特殊立法授权实现临时制度的“有法可依”,将仲裁与司法机构定位为服务者,并通过免签、追责等机制保证临时仲裁员数量与质量,藉此填补自由贸易港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的罅隙。
简介:本文在思考实现建立现代海关制度第二步发展目标时,提出了面对技术革命带来的巨大挑战,海关必须建设信息时代的现代化海关——数字化海关。文章认为:数字化海关的建设将促进海关业务建设,有利于实现全关境统一、规范、协调、高效执法;促进海关队伍建设,有利于建设一支爱岗敬业、公正执法、高效服务、文明廉洁的学习型海关队伍;促进海关人文环境建设,有利于创建一个宽松和谐、健康向上、团结协作、保障有力的工作环境。从更深层次讲,数字化海关的建设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海关管理实践中的具体体现,在论述到如何建设数字化海关时,文章提出,为建设信息时代下的数字化海关,要确立“客户导向、有效监管”的管理理念,制订实施海关数字化战略方案,重组职能分工和组织机构,建设适应数字化要求的学习型海关队伍,优化业务流程和简化审批手续,建立以企业为单元、以风险信息分析为基本方法、口岸海关与后续稽查相结合的数字化监管模式,建立完善数字化建设相关法规制度。文章以极大的热情为我们描绘了一幅现代化海关的前景。当然,要实现这一前景,还须作缜密的论证和艰苦的工作,本文作为理论思考,有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