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审计机关查处商业贿赂,必须首先明确商业贿赂的法律界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后,依法查处商业贿赂已成为一个法律问题,商业贿赂已成为一个法律术语。我国的1979年刑法、1997年修订后的现行刑法和1993年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都未直接使用“商业贿赂”这个术语。刑法等法律规定包含了商业贿赂行为。我国现行刑法共规定了8种贿赂犯罪,按照犯罪主体不同,包括贿赂犯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单位的6种贿赂犯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规定在第8章贪污贿赂罪中,由检察机关管辖;贿赂主体为非国家工作人员、非国有单位的2种贿赂犯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规定在第3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3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中,由公安机关管辖。
简介:本文研究了新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价值相关性的影响。我们发现,新准则实施后,会计信息总体的价值相关性显著提高,并且受新准则影响部分的价值相关性改善程度显著高于不受影响的部分。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分析了公允价值计量对受影响部分信息质量改善的贡献。研究还发现,对于非金融行业,非公允净资产比公允净资产更具有价值相关性;而对于金融行业,二者没有显著差别。本文的研究表明,新会计准则确实将原有准则的不合理部分做了修正,其实施有助于会计质量的整体提高。但是这种修正并不是简单地盲目采用公允价值,而是综合考虑各种计价方式的结果。本文的研究结果对中国乃至国际会计准则的改革提供了有意义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