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管理层收购大量涉及国有资产,其实质是对国有资产的一种处置和对经营者持股的深化。目前,在这种收购方式缺乏应有法律规范的情况下,如何有效规制管理层收购行为,保护国有资产,无疑值得深思。本文拟在比较我国与西方国家管理层收购差异的基础上,通过对这种收购方式存在问题的根源的全面分析,试图从法律角度对完善我国管理层收购作一初步探讨,以期对国有资产的保护有所裨益。
简介:3月15日,央企一年一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专题晚会又曝光了一批假冒伪劣产品,苹果、周大生、江淮同悦、网易等一批知名企业或品牌中枪。中国的运动式打假之风由来已久。自从1987年中国消费者协会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受为正式成员以后,年年3·15,但假货却屡禁不止。时至2013年,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破产法是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部基础性法律,在我国整个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2006年8月27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并于
简介:《一出好戏》被认为是一部反乌托邦式的作品,这类作品是荒诞的,但是荒诞中往往隐含着真相。笔者认为,黄渤的《一出好戏》面对的正是”蝇王”式的人类真实困境.
简介:投资基金有两种类型:契约型与公司型。两种投资基金的治理结构所依据的法理不同,契约型基金是依据信托而构造的,公司型基金当然是依据公司法而构造的。但是,两种基金的治理结构仍有相似处,一般的基金治理结构都包含基金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究其实,公司型基金是基金主体化的类型。文章针对我国在大力发展基金业中出现的各种观点作了简单的剖析,力图从法学的角度澄清概念间、主体间的关系。
简介:<正>合作社治理结构是合作社制度的重要方面,合作社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治理机制和治理结构中所蕴含的约束和激励措施。我国长期以来合作社事业的失败也在很大程度上由合作社治理结构的失败所导致。按照国际通行规则构建我国合作社治理结构对于发展壮大我国的合作社事业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文试图对合作社治理结构的若干问题进行粗浅探讨。
简介:增长速度可在短期内掩盖很多问题,也可在长期内掩盖一个问题,但不可能长期掩盖很多问题
简介:短链化几乎成为了中国式IP养成上的致命魔咒暑期,一连串与超级IP有关的利好纷至沓来。国内网文IP重镇阅文集团即将冲击IPO;迪士尼中国与网易集团宣布合作,除了送来漫威正版漫画外,还计划共同打造中国超级英雄;博易创宣布获得古龙、梁羽生、温瑞安等宗师级武侠IP,并将围绕望古神话打造世界观超级IP。更为惊人的还在后面,
简介:<正>一、引论近年来,随着我国"民法典"产生时间的日渐临近和我国商法学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在商事立法方面,制定一部统帅我国商事法律的商法一般法的观点成为我国商法
简介:
简介:目前,开放式基金已成为我国基金市场的主力。然而,在开放式基金迅猛发展的同时,对它所具有的风险也不可忽视。这些风险有些源于客观因素,有些源于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主观因素。由于现行的基金立法难以有效地防范这些风险的发生,因此,必须从法律上完善基金法律体系,建立、健全各种法律制度,依法防范开放式基金的风险。
简介:<正>一、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公司治理问题的提出与股份公司的产生和发展密切相关。鉴于早期公司的经营基本上在海外进行,加上交通的不便利,众多股东无法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从而形成了股票所有权和管理公司的控制权相分离的局面,并确立了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人员的经营制度。到18世纪中叶,股份公司内部
简介:尊敬的余寿谷副总干事、王彬颖助理总干事各位来宾,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今天,中国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这里共同举办国际版权论坛,共商版权相关产业发展与创新大计。首先,我代表中国国家版权局,向为本次论坛成功举办做出重要贡献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俞寿谷先生和助理总干事王彬颖女士,向参加论坛的国内外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关心和支持版权保护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所有现代欧陆民法典不论系法国民法典或德国民法典,或为此两民法典之继受法典,或参考该两民法典而制定成立之类似民法典,大半设有民法总则专编之规定。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涉及人们权利、义务、
简介:<正>瞿同祖先生在《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中提倡要从事活动的、功能的法学研究:"仅仅研究条文是不够的,我们也应注意法律的实效问题。条文的规定是一回事,法律的实施又是一回事。某一法律不一定能执行,成为具文。社会现实与法律条文之间,往往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我们应该知道法律在社会上的实施情况,是否有效,推行的程度如何,对人民的生活有什么影响等。"①
简介: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传播已不限于交互式传播,非交互式传播行为及造成的纠纷已逐渐出现。根据《伯尔尼公约》和我国《著作权法》对"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非交互式网络传播行为未能得到有效的规制。信息网络传播权司法解释虽对"信息网络"作了扩张性解释,但"网络传播行为"仍未含有"非交互式"特征。笔者认为,应当设定一个更为广义的传播权来涵盖、控制非交互式网络传播行为。
论管理层收购的立法完善——以国有资产保护为中心
运动式“打假”没用
破产重整与清算、和解程序相互转换的法律思考——以新《破产法》为中心的考察
人类文明的“蝇王”式困境
析证券投资基金的治理结构
合作社治理结构的法律分析
保增长中调整结构非常难
中国式超级IP亟待“森林”体系破壁
试论我国“商事通则”的结构与内容
家族控股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缺陷
论开放式基金的风险及法律防范
公司的社会责任与治理结构:影响—问题—变革
在2006国际版权论坛开幕式上的致辞
对民法总则的结构及商事规则相关问题研究
证券法执行的政治分析——以上市融资的中国式监管为素材
非交互式网络传播行为的定性——由司法解释对“信息网络”的扩张看“网络传播行为”的扩张
欧盟委员会批准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在互联网上播放音乐的一站式许可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