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社会保障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并与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等法律部门一样,处于基本法律部门的地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保障法有着特殊重要的作用和价值。
简介:沈家本的历史法哲学可以用三个短语表述,即“权时应变”,“融会贯通”,“保守经常”。其目的在于建立起具有中国历史传统特色的西方化的法律体系。他认为,对传统法律既要有所保留,更要大力变革;对西方法律既不应也不可能全盘移入,更不应也不可能拒之门外。其历史法哲学表现出稳重性、建设性、时代性、进步性的思想特征。
简介:
简介:'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没有把未丧偶的儿媳对公、婆,未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赡养义务,甚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列入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简介:<正>一、劳动法的理论体系劳动法可以说是规范从属劳动者的生活关系,保障其生存权之实现的法律。但由于劳动者的生活关系或劳动关系又被划分为个别劳动者对雇主的关系(个别劳动关系)和以工会等劳动者的团结为中心而展开的关系,所以又可以把劳动法区分为个别劳动关系法和集团劳动关系法两个部门,并以这两个部门为中心构成各自的体系。上述个别劳动关系法把个别劳动关
简介:<正>一、分期付款买卖的法律性质分期付款买卖(instalmentsale)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买卖。它是指买卖双方约定,买方在取得买卖标的之时或之前只需先交部分标的物价金,取得标的物之后再按约定的期限分数次付清剩余价金,最终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这种买卖方式与普通买卖方式的主要区别是付款的方式和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时间不同。在普通买卖中,买方必须在买卖合同订立时,或在合同订立后标的物交付之前,或在标的物交付时或交付后的一个特定时间,一次付清价金,
简介:制订我国《存款保险法》的必要性许多西方国家从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整个金融秩序的角度出发,纷纷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美国是世界上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最早的国家。鉴于本世纪30年代初的经济危机,美国商业银行纷纷倒闭,1933年美国银行法确立了存款保险制度,于1934年1月1日正式成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为商业银行提供存款保险。第二年批准了联邦储贷保险公司(FSLIC),为储贷会和储蓄银行提供存款保险。1989年金融机构改革、
简介:任何具体的事物都是内容与形式辩证统一。没有无内容的形式,也没有无形式的内容,内容决定形式,形式服务于内容。…….
简介:2009年10月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这一法案的通过,填补了我国在驻外外交人员的管理、职责、待遇、外交衔级的授予和外交职务的决定主体等领域的法律空白,对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外交人员队伍,确保驻外外交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我国的外交事业在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下稳定发展、壮大,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简介:<正>1988年4月16日,意大利开始实施有关法官民事责任的新法。由于害怕法官豁免权的取消会危及西方法制中的司法独立原则,故在此之前,曾有过长期激烈的政治论战和深入细致的学术探讨。新法实施后,几家法院又曾要求对其进行违宪审查。1989年1月25日,意大利宪法法院作出裁决,认定该法规合宪。该法规的实施,对目前全球性争取完善法官责任制的运动无疑会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简介:春秋战国时代,“法”由一个不甚重要的词语成长为诸子政治社会理论的核心概念之一.墨子是实现这一转变的枢纽.他是先秦首位对“法”的概念进行理论反思,并将之治术化的思想家.其“法”源于技术知识之“佱”,而非周人正统语境中的“灋”.缘于对周制的不满,在理论与实践两方面,墨子做出摒弃“德—礼”观念而对治术之学重建的尝试.由此而兴的“法”学,由于墨学的主流化以及其与新兴的治权化、私权化的社会风气带来的新理论需求的契合,被广为接受,并获得进一步发展.最终,“法”成为战国晚期各家治术理论的中心话语.
简介:近年来我国失信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围绕信用问题提出种种解决方案,征信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征信法的性质和征信公司的设立模式都对征信立法的实效产生重大影响;作为信息提供者的行政机关和金融机构出于自身利益可能会阻碍征信公司的征信行为,消费者的个人隐私和企业的商业秘密会由于网络传播的快捷而受到进一步的侵犯,征信法必须考量相关主体权利的维护,从而促进我国信用体系的完善.
简介:如同寒暑易节,四时变化,世上诸事往往都有兴衰沉浮的周期变易,以昭示“辨证”的铁律。尽管现时的许多著述都一再声称,法学的任务是研究法律的产生和发展规律,但对于相关的研究,特别是对于法的周期性规律的揭示,却甚为薄弱。这也许是因为认识规律不仅困难,且具有一定的“公共物品”属性,即发现规律难度大、风险高,而收益却相对较小。因此,对于较为“世俗”的法律,许多善于进行“理性计算”的法学家都认为。
简介:国际法是国际交往中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和规则,是国际关系的准则。作为国际法中核的"国家责任"则体现了国际法的强制性,是保证国际法主体遵守国际法规范的重要法律手段,它不仅对于维持正常的国际关系、稳定国际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且作为对国际关系进行法律调整的强力工具而促进国际法的发展。迄今,"国家责任"不仅扩大了其主体范围,且从传统的国际不法行为之责任发展到跨界损害责任,而跨界影响的国家责任更是一个亟待深入研究、解决的新课题。
简介:<正>第一讲经济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一、经济法的概念(一)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它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党和国家工作重点的转移而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我国经济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居于基本法的地位。经济法,一般地说,是指调整一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我国,经济关系是指人们在以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条件下,在物质资料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但我国经济法所要调整的,并不是所有的经济关系,
简介:中国现行的侵权法在侵权立法、法律救济、侵权赔偿等诸多方面存在不足和空缺;理论研究上也存在某些误识,为加强对公民的权利保护,应进一步完善侵权立法,深化理论探讨.
简介:<正>什么是法、它的本质何在?这是法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不仅反映着不同阶级、不同时期人们对法的认识深度,而且往往也规定着整个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的价值取向和着重点,加以法本来就是个复杂的社会现象,所以这个问题从来就是法学争论的焦点,这一点对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学研究也不例外。前苏联法学界经过长期的争论,逐渐形成了维辛斯基关于法的定义。苏共二十大以后,维氏定义受到严厉批判。维氏定义对我国法学
简介:发展权主体归宿之争是法学界围绕发展权所展开的全球性争论的一个关键.本文在全面剖析并批评了关于发展权主体的三种不同学术观点后,指出发展权的主体既包括国家、民族之类的由个体的人所组成的集合体,但又不应囿于集体主体,单个的实在的人更应是发展权的首要的最终的享有者;发展权是个体主体与集体主体相对独立又相互沟通的历史产物.
简介:<正>中国大陆行政法学的崛起和发展是同改革开放、民主法制健全的过程同步的,十多年来,行政立法的速度和质量令世界瞩目。最近,大陆行政法学者的兴趣几乎集中到行政程序法典化这一课题上,这并非偶然。对此,笔者满怀激越之情,并以冷静的目光审视各国、各地区行政程序法典化的历史,对其成困、趋向以及对我国立法的借鉴意义作出分析,期待得到同行的指正。
论社会保障法的地位
沈家本的历史法哲学
略论经济法立法权
试议“继承法”的完善
日本现行劳动法及其体系
简论分期付款的买卖法
我国亟须制订《存款保险法》
法是“理”与“力”的结合
《驻外外交人员法》解读
意大利司法官责任法简介
论墨子与先秦“法”学兴起
论我国征信法的构建
宏观调控法的周期变易
国际法的“国家责任”之我见
经济法重点问题讲座提纲
反垄断法价值论
中国侵权法现状:考察与评论
评维辛斯基关于法的定义
发展权主体的法哲学探析
论行政程序法的立法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