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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作为保护所有权的一种最重要方式,返还原物请求权旨在应对所有权人(物权人)对物的占有被剥夺的情形,以救济所有权在法律上和事实上出现的分离状态,与其他物权请求权一样,它取决于物权本身存在与否。我国《物权法》第34条并未勾勒出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制度全貌,从法体系观点出发,对该条的理解应当结合占有恢复关系,从而把握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法律结构和制度内涵。

  • 标签: 返还原物请求权 所有权保护 占有 无权占有 占有恢复关系
  • 简介:本文是继吕世伦和文正邦两位教授出版的《法哲学》专著之后又一法哲学的体系和基本范畴。包括:法的唯物认识论;法的辩证方法论;法的科学发展观,共二十二个范畴(即章)。截至目前,这是国内外一个全新的法哲学体系和基本范畴,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即在法、法律制度、法律思想中的辩证唯物论和唯物辨证法问题。这个体系和范畴同目前国内公认的法理学体系和范畴完全区分开来,并坚信法哲学将同法理学、经济分析法学、法社会学等成为法学体系中的理论法学的组成部分。

  • 标签: 唯物论 辩证法 法律制度 法律思想
  • 简介:我国物权冲突法在信托的法律适用、有价证券的法律适用、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无形财产的法律适用、运输工具物权的法律适用方面存在一定的困境。构建中国财产权冲突法体系以取代物权冲突法体系能解决这些困境。财产权冲突法体系能涵纳各种类型的财产权,具有开放性与包容性,并使有关冲突规则在财产权冲突法领域的适用更具有系统性、逻辑性与针对性。

  • 标签: 物权 财产权 冲突法
  • 简介:欧洲中央银行体系根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规定,由欧洲中央银行和欧盟15个成员国的中央银行组成。其法律性质为欧洲联盟一级的机构,是欧盟的中央银行。为履行其职责,《马约》赋予它充分的独立性。整个体系由其首脑理事会、执行董事会和总理事会管理,履行《马约》及理事会等欧盟高级机构所赋予的任务,实现《马约》所确立的目标。

  • 标签: 欧洲中央银行 欧洲中央银行体系 欧洲联盟条约
  • 简介:个体以及由个体组成的社会意欲生存和发展下去,须得创造三种价值体系:生存价值、秩序价值和信念价值。生存价值是维持个体及社会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生活资料和工具系统;秩序价值是用于分配资源和机会所需要的规范体系;信念价值是个体和执政者集团用于支撑自己的观念和行动所需要的理念体系。生存价值乃基本价值,秩序价值乃根本价值,信念价值乃核心价值。于是,任一时代的人们都面临着基本价值、根本价值和核心价值建设的任务。而价值观无非是关于这些价值的根本观念和信念,价值观建设的目的是最大化地创造并合理分配这些价值。在生存价值和秩序价值问题上,个体与执政者集团是很容易形成共识的,但在信念价值的意义上,执政者集团的信念和民众的意愿可能相合,也可能相左。倘若执政者集团仅仅考虑自身的支配意志而不顾及民众的根本意愿,那么,执政者集团就难以得到民众的信任与支持,合理性危机必然导致合法化危机。表现在理论上便是三种价值体系及其通约关系问题。

  • 标签: 生存秩序信念 价值观 通约
  • 简介:军事法规体系作为国家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体现着鲜明的中国特色,主要包括以宪法为最高依据覆盖国防和军队建设各个领域;与国家其他法律部门(体系)相互交织、紧密相依;以保证党对国家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为基本任务;涉外军事关系规范成为军事法规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同步发展。

  • 标签: 军事法规 体系 基本特色
  • 简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婚姻家庭关系出现了人身关系开始弱化,财产关系逐步加强的新情况,夫妻财产制方面也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夫妻财产权益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而我国夫妻财产制的法律体系不完善,《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一些规定不易操作,有的特殊情况尚无规定,本文借鉴国外夫妻财产制法律体系提出浅要论析。

  • 标签: 夫妻财产制 婚姻法 司法机关 法律解释
  • 简介:自然债务的外延应当从本国实定法和概念功能两个角度入手予以合理界定。从发生原因上看,自然债务包括法定自然债务和意定自然债务,而赌债等形态则不构成自然债务。性质上看,自然债务既不属于民法中的“非债”,也不属于法外空间,而是一种法律上的民事债务。自然债务的效力体系可以缺乏强制执行力作为推论的出发点展开:静态效力上,自然债务同时也欠缺私力救济力,且自然债权无法作为主动债权而有效主张抵销;动态效力上,自然债务受履行障碍法规制的限度取决于第二性给付义务的目的;自然债务的履行与履行允诺在必要时受债权撤销权和代位权的限制;自然债权在债之保全制度中受行使和效果的限制。

  • 标签: 自然债务 法律债务 形成体系 效力体系
  • 简介:<正>在“具有西方传统和特色的各个国家”掀起的刑法改革运动中,自由刑问题,是重要议题之一。在社会制度根本不同于西方国家的苏联和东欧诸国里,剥夺自由刑的境遇如何?关于此刑的规定有何特点并呈现何种趋势?苏联东欧的学者们围绕这一问题又有何议论?我想以此为题作点粗浅介绍,或许对我们了解情况、研究问题、进行比较有所裨益。

  • 标签: 剥夺自由刑 刑罚体系 苏联东欧 刑法改革 社会制度 西方国家
  • 简介:区分制共犯体系的逻辑起点是限制正犯概念。这一错误的逻辑起点,导致区分制共犯体系产生了正犯与共犯的区分无法实现、共犯从属性违反刑法的个人责任原则、共犯处罚根据论在根本上本末倒置等诸多问题。因此,从立法论上看,区分制共犯体系并不值得采用。我国现行立法采取的是单一正犯体系,应当摒弃区分制共犯理论。

  • 标签: 限制正犯 区分 从属性 处罚根据
  • 简介:马克思曾经明确强调了法律与社会之间的内在联系:“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①。这是因为法律本身就是一种社会现象,法律制度建设向来同社会发展历程息息相关,我国法制建设所走过的历程充分证明了这一点:1.启动阶段:建国前召开了全国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建国后,百废待兴,但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法制建设,并于1954年颁布了第一部宪法,并且开始积极着手起草其他基本法律文件,揭开了我国法制建设的篇章。2.曲折阶段:自1957年“反右”斗争开始,政治大批判取代了法学理论研究,法律虚无主义思想泛滥,而立法机关的法律起草工作也被搁置起来。3.恢复阶段:在刚刚度过三年经济困难时期的

  • 标签: 法律体系 法制建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法律部门 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学
  • 简介:本文在对农民负担概念及农民有关负担项目分析的基础上,从反映农民负担总水平、相对水平以及总负担结构与总收人结构三个方面设计了农民负担评价指标体系

  • 标签: 农民负担 评价指标体系
  • 简介:目前我国在民法典编纂方面的最大争议问题之一,就是人格权是否应单独成编。这一问题争论的根本症结在于,对于民法上的人格与人格权概念的理解上存在着重大分歧。要解决民法典人格权体例问题,就必须剖析争议双方的各自观点与理据,同时要从人格与人格权的一般概念与具体学科理解上,来辨析民法意义上的人格与人格权概念。

  • 标签: 人格 人格权 民法典体系
  • 简介:多年来,军事法规体系的成立与否,始终是我国法学界关注的一个基础理论研究问题。文章探讨了中国特色军事法规体系建立的现实性、构成及形成标志,并提出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规体系的对策措施。如加强对军事法规体系建设的统筹谋划,加强对军事法律起草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划分军事立法权限、加强军事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等。

  • 标签: 军事法规 体系 问题
  • 简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刑法的价值追求,构建非刑罚化价值体系是实现和谐社会的需要。和谐社会视野下的非刑罚化体系建设,需要从以下三方面入手:一是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予刑罚处罚的犯罪人予以有罪宣告,作为其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二是对部分犯罪人适用刑罚以外的处罚方法;三是建立保安处分制度。

  • 标签: 和谐社会 非刑罚化 体系构建
  • 简介:刑法中的犯罪论体系,依据其是根据事物本身论理还是根据一定目的而建立,可分为范畴论和目的论。犯罪论体系是范畴论还是目的论,是形式犯罪论与实质犯罪论的原点问题。要解决形式与实质犯罪论这一新的刑法学派之争,必须联系犯罪论体系的范畴论与目的论予以考察。现代刑法提倡目的论的犯罪论体系,同时,由于刑法法益保护目的的要求,在判断行为是否成立犯罪的问题上,它要求由以往形式判断转向从处罚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角度来理解刑法中的构成要件。这种基于实质可罚性把握的犯罪论体系即为实质目的论的犯罪论体系

  • 标签: 范畴论 目的论 形式犯罪论 实质犯罪论
  • 简介:累犯是适用于极少数人的刑罚制度。刑罚施加于罪犯是以其犯罪行为为基础的,但累犯只有一个犯罪行为,且已经按照相关规范予以定罪处罚,除此再无犯罪行为,因而在罪刑法定原则体系里,它是有刑罚而无犯罪行为的唯一个例,是无罪行之刑罚法定。大多数刑罚的给予,都是以刑法分则条款为依据,然后结合总则刑罚章节而确立的,但累犯制度则几乎与分则条文毫无关联,因而它与罪刑相适应原则也是不相容的。另外,它还与刑法适用一律平等、不溯及既往、禁止重复评价等原则也存在着结构性冲突。现有的规范体系与理论研究都未就这些冲突提供较好的合理化基础,因而一般累犯制度的存在值得反思。

  • 标签: 一般累犯制度 刑法原则体系 犯罪行为缺失 结构性冲突 限缩或废除
  • 简介:党的十九大报告阐述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深刻内涵,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是新时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新要求。目前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要始终以治理为视角,一方面体现平等、公正、民主、大众参与的治理本质,用制度、体制和机制确保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建设、共同参与治理、共享治理成果;另一方面也要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凸显公安机关在党委领导下发挥主导作用。作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核心力量,公安机关有责任盘活整个治安防控网络,坚持民意导向和问题导向,积极动员,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治安治理,推进警力下沉和警务前置,实现警务信息协同共享,不断提高社会治安防控的社会化、法治化和信息化水平。

  • 标签: 治理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警务信息化 社区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