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2013年实施的《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较为完善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在随后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中却回避了这一争议颇多的问题,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也对这一问题给予了最模糊的阐述。事实上,我国现行的以私录视听资料排除规则为代表的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存在诸多的困境,这一问题亟待解决。因为我国偏重追求实体正义价值的法律文化传统中,不存在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设立所依赖的制度基础,我国相关司法实践中也不存在设立该规则的现实需求。所以,我们应当废除当前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法官的自由心证作为证据合法性判断与排除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