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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近年来,网络购物标价错误该如何处理一直是台湾法学界热议的话题。就实务判决而言,台湾法院仍回归传统民法之规定,透过要约、承诺、意思表示错误撤销规则以及诚信原则的适用来妥善处理个案。而对比祖国大陆之相关立法,虽两岸在以上具体规则的设计上有所差异,但实际之法效大致相同。唯在网购合同中,为加强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台湾通过特别法对传统契约法的某些规则做了一定程度的修正,可资祖国大陆借鉴

  • 标签: 标价错误 要约 意思表示撤销 诚信原则
  • 简介:海峡两岸婚姻法(亲属法)设立的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制度,内容上各有亮点且日臻完善。但相形之下,台湾地区无效与可撤销婚姻制度较为完善,大陆无效与可撤销婚姻制度内容相对比较粗略。我们应当以民法典的编纂为契机,通过立法程序,科学设计立法模式,重新界定并准确划分这两种违法婚姻的法定情形和适用范围,优化可撤销婚姻的确认程序,增设无效婚姻司法宣告制度和例外情况,并对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不同法律后果加以确认,使我国的无效与可撤销婚姻制度具有时代性和先进性,为民法典的编纂奠定基础。

  • 标签: 民法典 婚姻无效 立法 构建
  • 简介:我国预决效力条款即指《民事证据规定》[1]第9条第1款第4项和第2款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对该条文的适用并未局限在'生效裁判已确认事实'的证明作用上,反而往往与既判力的积极作用紧密关联甚至相互混淆。从前诉裁判对后诉的影响这一较为宏观的层面上去理解预决效力条款的内涵,可以窥见我国预决效力条款存在对预决事实的外延未予明晰、对预决效力在前后两诉当事人不一致时能否适用未作规定等两方面问题。《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解释》[2]第30条借鉴了争点效理论的若干合理内核和精细设计,对预决效力的客观范围和主观范围均予以明晰。我们在完善预决效力条款时也应循此思路,对预决效力条款进行目的论限缩,合理划定预决效力的主体界限和客体界限,进而实质上制约预决效力的滥用。

  • 标签: 预决事实 预决效力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争点效
  • 简介:公共场所群众自发聚集活动导致伤害在我国现行法律中难以找到相应的责任主体。美国一些州法的经验是:政府对其管理的区域的安全负责,对事故易发的区域应积极地、持续地开展研究,消除影响安全因素。法院确定政府负有安全注意义务,并采“有条件的豁免”原则。“有条件豁免”的审查以无“过失”为基本标准。中国可参照美国作法确立政府对发生在公共场所的群众自发聚集活动的安全注意义务,并在有过错的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在衡量过错有无时应考虑政府是否是危险(事故)发生地的所有人或实际管理人,导致危险(事故)发生的原因中是否有政府因素,政府对危险(事故)的发生是否能够合理预计等因素。通过适用我国侵权责任法相关条文,辅以扩大解释,可以解决政府责任在我国的法律适用问题。

  • 标签: 政府责任 群众自发聚集活动 安全注意义务
  • 简介:作为《刑法总论》一书的姊妹篇,山口厚教授的《刑法各论》(第2版)一书在日本刑法学界具有重要影响,是'刑法各论的扛鼎之作'。~①就篇幅而言,该书几乎是《刑法总论》的两倍;就内容而言,该书在解释个罪的同时,还梳理了日本刑法解释的脉络和演变。山口厚教授继承并发展了平野龙一教授的观点,将结果无价值论之基本立场贯穿于该书始终。《刑法各论》一书基

  • 标签: 借鉴限度 刑法引发 刑法我国
  • 简介:管制本身是中性的,合理的运用有助于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过度管制则会束缚企业的竞争力,政府或者其他公共权力机构在拟定管制政策时,有必要进行自我约束。今年来,重视竞争政策和竞争法的国家都强调“管制约束机制”建设,韩国建立了以公平交易委员会为核心的管制政策竞争影响评估机制(CompetitionImpactAnalysis,CIA),澳大利亚建立了直接向政府最高决策机关负责的管制效果分析机制(RegulatoryImpactAnalysis,RIA),加拿大则由中央政府推行精细化管制改革,在管制领域全面实施精明管制(SmartRegulation)制度。上述管制约束机制建设的目的明确,手段具有代表性,值得研究和借鉴

  • 标签: 管制约束机制 竞争影响评价 管制效果分析 精明管制
  • 简介:我国台湾地区目前适用的刑事诉讼法与大陆民国时期制定的刑事诉讼法一脉相承,本部法律从诞生至今近八十年的历史中,经过一系列的修法与司法院大法官解释后,法律内容逐渐增强被告防御权与缩减检察官权限,使涉及限制人民基本权之强制处分由法院决定,以符合令状原则。此外,在庭审中的调查证据,也由以往的法院主导职权主义演变成当事人主义主导调查。这些改革使台湾逐渐去除原本的司法“行政化、职权化、纠问化”等弊端,而大陆目前刑事诉讼存在的许多问题,与数十年的台湾经验可谓似曾相识。以台湾为镜。对于我国大陆刑诉法将来修法再往前迈进具有借鉴意义。

  • 标签: 台湾省 职权调查 纠问 举证责任
  • 简介:2013年国务院大部制改革背景下,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面临着如何完善自身职能、改革反垄断法实施机制,在基层和在各行各业都得以深入落实的问题。欧盟和德国相关实践中也曾面临类似问题,因而可以为我国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提供经验。这些经验将有助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确立中远期改革目标,在未来五到十年里,通过完善自身机构和人员配备,通过制度与组织创新,更有效地协调三大国务院反垄断法执法机构执法、协调它们与地方执法机构、行业监管机构的关系,系统地开展行业调查,加快制定配套规则和指南,平衡行政执法与民事诉讼关系,改善专家的参与,更好地实现反垄断法所赋职能,创造积极条件迎接反垄断法实施领域的大部制改革。

  • 标签: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 反垄断法实施机制 大部制改革 欧盟竞争法 德国《反限制竞争法》
  • 简介:临时仲裁尚未得到我国仲裁立法的认可,这对于我国仲裁制度的发展以及商事主体在国际经贸领域中的权益维护都有着一定的消极作用。《海峡两岸仲裁中心仲裁规则》制定的宗旨在于高效、公正解决两岸企业之间的经贸纠纷,为了更好实现其目标,应引入临时仲裁制度,具体可以在借鉴《横琴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时仲裁规则》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内容设计。

  • 标签: 《海峡两岸仲裁中心仲裁规则》 临时仲裁 内容设计
  • 简介:2010年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国际研讨会,于2010年1月23日在哈尔滨市召开,会议由国家版权局和中国一欧盟知识产权保护项目(二期)联合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和黑龙江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协办,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承办。来自全国人大、文化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版权局、中国一欧盟知识产权保护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相关大学、报刊及司法实务等部门的6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提交论文20余篇,围绕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立法模式、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对象和权利内容、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和使用管理等主题进行了深入的论证和探讨。

  • 标签: 民间文学艺术 2010年 艺术保护 国际发展 研讨会综述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 简介:一、问题之提出侵权行为发生后,除了直接给被侵权人带来损害外,往往还会导致第三人遭受损害。此处"第三人"是相对的概念,即相对于某一侵权损害赔偿关系而言。例如,在"林玉暖案"中,张某殴打曾某,致其头部受伤倒地,血流满面。张某的行为无疑对曾某构成侵权——侵犯身体健康权,因此,在张某和曾某之间形成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关系。

  • 标签: 第三人 请求权 侵权损害赔偿 英美法 意义 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