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生态补偿是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服务为目的,以经济手段为主调节相关者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生态补偿条例则是国家强制性要求对生态资源、环境开发、利用进行补偿、维护生态平衡的法规。我国生态补偿始于20世纪70年代,四川省成都市青城山风景区以门票收入的30%作为护林费用于生态保护,开启了我国生态补偿的先河。自20世纪90年代起,国家环保总局开始推动生态补偿机制方面的研究和实践探索,先后在河北、辽宁等11个省的685个县(单位)和2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了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的试点。1999年启动的退耕还林及后来实施的退牧还草工程的粮食补助,标志着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的正式启动。
简介:<正>目次一、信托业及其监管二、信托业监管与国家经济调节三、以现代经济法理念塑造信托业监管"信托业是现代金融的四大支柱之一"。信托业在西方是自然而然地与其他金融业务融合在一起,甚至1933年美国格拉斯法案后分业经营的格局中,银行的信托部业务仍然有声有色。信托在英美等国中与其他金融业务甚至非金融业务一样,平常普通却人人皆知,不受瞩目却随处可见。而信托业在中国却在短短的二十多年间几经沉浮,至今仍未进入主流:众所周知却难被理解,备受关注却总在金融业边缘徘徊。在经历了严厉的第五次整顿后,中国信托业带给人们无限的美好希望。因为人们普遍认为经过这次彻底整顿,
简介: 一、古代合同法的产生和发展 合同法是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商品交换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在漫长的原始社会中,人们只是为自己的生活消费而劳动,无社会分工,也无所谓商品交换,也自然无所谓合同乃至合同法.由于人类社会出现了社会分工,随之也发生了商品交换.随着社会的发展,日益广泛的商品交换行为也逐渐成为一种习惯.但是,当习惯和当事人的誓言不足以保障交换时,便需要有法律规范,使商品交换获得法律的形式即合同.人类社会最早的合同法是由习惯演变而来的,称为习惯法.习惯法时期的合同法,一个重要特点在于人身责任制度的实行.当合同被一方当事人违反时,对方可以直接对其采取人身措施,将其设为家庭奴隶,或出卖和杀死.[1]但是,习惯法具有不稳定、不统一和不公开的特点,且多种习惯前后矛盾,因时因地各不相同,适用时也易发生争执.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不断变化和发展,习惯亦随之更新,彼时彼地的习惯与此时此地的习惯往往相互抵触,无疑更增加了习惯法适用的困难.[2]正是在此过程中,渐渐出现了成文法.……
简介:现代化可以分为三个层面,一是器用的现代化,就是吸收现代文化中的器用特征来发展本国的物质文明;二是制度现代化,即借鉴现代制度对旧有的制度进行改造;三是思想的现代化,就是在现代思想观念的影响下,对既有文化的基本前提、基本价值、伦理规范和重要思想进行改造。器用现代化的观点是中国最早接受的现代化观念,清朝末年提出了学习西方'船坚炮利'的主张并开展了洋务运动(即使如此,仍然遇到了巨大阻力),中国改革开放新时期提出的'四个现代化'基本上属于器用现代化的范围。但器用现代化的发展最终不能回避制度和思想的现代化,因为制度和思想的现代化不仅对于器用的现代化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