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左’"。邓小平发出的这个"但"书警示已六年多了,但郑重其事的反"左"的文章、文件、书刊及相应的工作部署极其少见或根本未见,甚堪为忧。今喜读《李锐反"左"文选》,不禁慨然,不禁起敬。这本书不仅在许多方面具有史实性、史料性价值,是今人和后人研究中国当代史的宝贵史料资源,而且我认为,这本书也将为研究中国今后的发展之路留下宝贵的警示性、启示性的思想资源和理论资源。这本《文选》对于一切关心中国命运、前途,一切对中华民族、华夏文明中兴大业怀有责任感、使命感的人们,特别是年轻的后来者们,是应读、应看,应思、应考、应研之书。这本书使我感触最深,联想最多的,是作者以下的几个重要的观点和论述。
简介:《反假冒贸易协定》(ACTA)是对知识产权的递增保护,它的实施将给中国加工贸易带来深远的影响。目前,中国加工贸易企业普遍存在知识产权意识淡薄,自有品牌少的困境。同时,在做贴牌OEM的过程中,涉外商标诉讼案件也在不断增加。面对日益严峻的知识产权保护形势,中国加工贸易企业需积极应对《反假冒贸易协定》的挑战:一是提高对委托方商标的甄别能力,警惕贴牌中的"被动侵权"陷阱;二是加大自有品牌投入,打造差异化的品牌战略;三是处理好自有品牌与OEM之间的微妙关系。
简介:实践中,美国《反海外腐败法》(FCPA)的大多数执法行动均是通过暂缓起诉协议(DPAs)或不起诉协议(NPAs)和解结案的。但是,在联邦监管机构考虑使用缓起诉协议(DPAs)或不起诉协议(NPA)进行协商之前,通常会权衡企业是否愿意与执法机关潜在的调查进行合作,以及是否促进并提升了企业的合规文化。正如本文展示的,合作与合规并不总是与遭受FCPA审查风险企业的最佳利益相融合。合作往往意味着要求企业律师确定实施违法行为的个人。如果这些个人在单独的行动中受到纪律处分或被起诉,由此造成的后果可能导致企业内部的个人和律师之间的互不信任,企业内部沟通的崩溃,造成不公平待遇的感觉以及不适当的风险规避举措,而所有这些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均是不利的,并且可能阻碍企业维护守法文化的努力。事实上,这些并不是新问题,但由于监管机构经常以扩张方式解释FCPA,使得它们在FCPA背景下具有了特别意义。由于监管机构频繁地解释FCPA,而FCPA的复杂性与潜在行为的跨国性质,使得在允许的竞争性活动和不允许行贿之间经常出现模糊的界限。尽管许多企业最终可能认为合作带来的潜在负面影响是可以解决的,但在设计企业内部的合规计划时,企业和企业内部的律师仍然认识到这些问题至关重要,监管机构也需要意识到,他们的执法政策可能会阻碍企业自我监管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