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9年7月,国家林业局致函全国政协,在这封篇幅不长的感谢信中,字里行间表述了国家林业局对全国政协对林业建设给予大力支持的感谢之情。感谢信称:“长期以来,特别是十届、十一届政协以来,全国政协非常重视、支持林业工作。贵委作为全国政协人口、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的专门委员会,始终把加快林业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参政议政和履行职能的重要内容,张维庆主任、江泽慧副主任等联名所提‘六大提案’对林业重大政策的出台、重点问题的解决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全面部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挥了重要影响和助推作用。
简介: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人口多,总体生产力水平低,经济总量虽然达到世界第三位,但人均水平仍居世界100位以后。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这种情况决定了社会生产流通过程是多样复杂、多层次的,而不可能是整齐划一的,决定了不可能实行单一的公有制,而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才能适应社会生产力的性质和水平,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发展,扩大就业,增加财政收入,加速社会主义建设发展进程。支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一个新资产层产生就不可避免。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公有制为主体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两个基本方面。这两个方面都体现着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不能只讲一个方面,不讲另一个方面。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不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