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我国"强政府、弱社会"的状况下,非政府组织都或多或少地带有政府的特征,这种现象可称为非政府组织的政府化。通过对哈尔滨市的社团组织进行的随机抽样调查表明,社团组织的政府化程度较强且组织绩效普遍低下。对社团组织的政府化程度和组织绩效分别进行因子分析,析出了政府化程度的政府参与因子、基本要素的政府支持因子、经费支持与政府依赖因子,组织绩效的凝聚力因子、计划与执行力因子和组织活力因子。分析表明,政府化程度与组织绩效的各因子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政府的参与有助于提高组织的计划与执行能力却消减了组织活力;政府对社团组织基本要素的支持有利于提高组织的凝聚力和活力;政府对社团组织的经费支持和由此导致的对政府的依赖能够提高组织的计划与执行能力,但却降低了组织活力。聚类分析的结果表明:城市社团中存在着管理型、职能型、自立型和名义型四种类型的社团。
简介:政府行为失范是由于政府权力缺乏制约造成的,实质是国家权力的形式和内容不一致从而背离人民利益和意志的行为现象.当前我国政府行为失范主要表现在行政权力的市场化、行政权力的地方化和行政权力的部门化.政府利益角色错位是政府行为失范的深层次原因.我们必须以转变政府职能为前提,以促进行政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建立科学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机制为关键来规范政府行为,从而使政府利益的角色定位真正回到国家和社会公众权益的本位上来.
简介:在"结构功能主义"权力分立观看来,政府的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分别是一种政治性、法律技术性和兼具政治性与行政技术性的权力;为了实现相应的政府职能,这些权力应当由相应的政治性的机关(立法机关)、法律技术性机关(司法机关)和兼具政治性与行政技术性的机关(行政机关)来行使;为了保证各政府机关能够"称职"地行使相应的权力,各政府机关的组成人员、运作规则应当具备不同于其他机关和人员的制度设计。尽管当今世界各国存在国家性质和政权体制的不同,但是三种权力的性质却是永恒不变、超越国家界限和超越意识形态的。我国当前权力机关(民意机关)和司法机关(法院)的行政化倾向不利于国家职能的有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