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先天综合判断的第三者问题是康德先验哲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纯粹审美判断作为先天综合判断,其第三者问题同样是康德先验哲学中一个重要且合理的问题。但是,学界对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关于纯粹审美判断的演绎所做的研究往往忽视了纯粹审美判断的第三者问题。研究表明,审美共通感是联结纯粹审美判断的主词和谓词的第三者,是赋予纯粹审美判断普遍必然性的先天根据。因而,可以将纯粹审美判断的演绎理解成是针对审美共通感所做的演绎。在纯粹审美判断的演绎中,审美共通感的地位是基础性的,因此,它在纯粹审美判断的演绎中发挥的作用就不仅仅是功能性的,更是发挥着主导性作用。
简介:在雅斯贝尔斯哲学中,存在是大全。在大全思维中,雅斯贝尔斯构思了一幅存在的图像。在思维中,不可避免地发生这幅图像,因为这个非对象性的东西本身当作思维的被想象的对象。在这幅图像中,同时编入个别单词的图像。就此而言,这是来自图像和无图像的一种图像,但是,这不可能是来自隐喻和其他标志的一种聚集体,相反,这是存在的一种构成性的改写。在自身的改写中,存在球形地、飘忽不定地显现出来;它是动态地,然而严格地被整理过的,它成梯级形状并编织状地联系在一起,按类别归类并相互交错地联合起来。它被分离并相互统摄着,它可以一览无遗,但它不是封闭的、突破的和联合的。不过,它总是轻微的、透明的,就像在某种巨大的三维丝网里一样,到处都被截获在自身的关系之中。
简介:《安提戈涅》是古希腊著名悲剧,也是西方哲学史中的重要话语元素。在《精神现象学》《唯一者及其所有物》中,黑格尔和施蒂纳将《安提戈涅》作为理论架构的要素,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此进行了总评和阐发。黑格尔与施蒂纳在《安提戈涅》中的张力,意味着历史、价值、文化如何进入现代性的根本问题。因而,表面上马克思谨慎赞同黑格尔的对象化处理方式,但施蒂纳的《安提戈涅》阐述中蕴含了更具突破性的现代性意蕴,直接改变了马克思的思维轨迹。文章通过分析三者在《安提戈涅》问题中的思想纠葛,厘清马克思对两人的真正判定,一探马克思向现代性语境中虚无主义问题的转向。
简介:对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德国宗教哲学的发展来说,康德和赫尔德扮演了十分重要的理论角色。然而,这二人的宗教思想的理论趋向却又有天壤之别。康德的道德宗教深受启蒙运动的影响,同时又代表着启蒙运动发展的更高层次。这体现在康德一方面深刻批判了旧有的建立在自然理性基础上的近代理性主义宗教,同时又把宗教信仰的根基牢固树立在道德实践理性的基础上。而对于赫尔德来说,他的宗教思想关注的核心点从一开始就不是理性,而是人性,是作为活生生的信仰个体的生命感受和生活经验。正是这一差异使得赫尔德的宗教思想构成了对康德道德宗教的反动,同时也为施莱尔马赫宗教思想路向的形成奠定了有力的理论基础。
简介:在福柯看来,康德真正天才的地方在于,他通过将有限性奠基于先验的层次而翻转了先前在有限性中所包含的否定性的意义。但福柯却将先验主体置于生活、语言和劳动这一经验背景中。跟福柯一样,海德格尔也将康德通过转移到先验层面来克服经验有限性的尝试看作是康德之批判的(失败的)核心。他们都认为,康德在《人类学》中将对人的有限性问题的三个批判性考察重新置于中心,这是十分重要的;但在失败的原因何在这一点上却大相径庭:福柯认为基于人的解决办法从一开始就注定要失败,海德格尔则认为是康德在人的此在面前的退缩。于是他们提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补救策略:或者寻找一个对先验有限性进行重新诠释并使其相对化的非人类学方式,同时保留其基础性的视角,这是作为历史先验性研究的考古学的目标;抑或重新定义人的有限性自身,从而避免那种困扰着后康德哲学的经验一先验的混乱,并因而提出一种对生存的全新理解。我们应该如何处理有限性?福柯认为,康德的人类学的有限性是一种经验性的限制,但是也可以放到先验的立场上来了解,但这就与起源概念相矛盾,导致先验的有限性反过来取决于人的种种经验的限制。这就是理性的“盲点”,它能够使认知成为可能,但是无法从本质上被认识。关于起源的人类学悖论就是由于人自身的矛盾:起源只能通过经验时间来发生,但是时间自身的存在又必须被归因于先验主体。生命、语言和劳动不只是知识的对象,它们在人的先验有限性这一基础性的背景下被如此这般地给予,哥白尼式的逻辑被人类学转向所击败。是否可以认为福柯对海德格尔是一个暗示,即基础存在论能够在有限性分解之外提供给我们一个选择?通过基础存在论克服胡塞尔的先验现�
简介:在《道德形而上学》中,康德对法权义务和德性义务做了明确划分:法权义务是可以外在立法或外在强制的义务,德性义务是不可以外在立法或外在强制的义务,而是一种自由的自我强制的义务。在本真的法权义务和本真的德性义务之间,有一种把法权义务本身当作内在动机的"有德性的行为",康德有时称之为"伦理义务"。但中义的伦理义务同时包含了这种居间的伦理义务和本真的德性义务,广义的伦理义务甚至包括了作为间接伦理义务的法权义务。对自己的不完全的义务(自我完善)和对他人的不完全的义务(他人幸福)属于德性义务(本真的);对他人的完全的义务(不得害人)属于法权义务(本真的);对自己的完全的义务(不得自杀)难以简单归类:作为与意志规定的目的或质料无关、只涉及纯粹形式的义务属于法权义务,但作为一种自我强制的义务又属于德性义务,它似乎既属于又不属于法权义务,既属于又不属于德性义务,但康德最终还是把它放在德性论中阐释。在本真的法权义务和本真的德性义务之间,有两种义务难以简单归类:一是把外在的法权义务变成内在动机的"有德性的行为",二是对自己的完全的义务。
简介:哲学在世界范围内通常窄化为分析哲学,但中国对"古典"德国哲学的兴趣并未减弱,经典哲学家中远超纯粹哲学兴趣之边界而受大众欢迎的首先是尼采和海德格尔,而在专业哲学家那里,黑格尔,尤其是康德的影响则可以与之抗衡。在有些地方对这两位无疑不简单的思想家进行了值得注意的高水准的研究,就像在西方最好的研讨课上一样,不是一章一章地,而是逐字逐句地进行研读。与此相应,还出版了严格贴近原文的解读,并且通常保持着知性的坦诚。例如,面对着经常提出的"要康德还是要黑格尔?"的选择,华中科技大学的邓晓芒写了一部对康德第一批判的解读,又在继续写一部十卷本的对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宏大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