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教师惩戒权是教师为维持教育活动正常秩序、履行教书育人职责而对违反学校学习、生活规范的学生进行惩处的一种权利与职责,也是教师基于其职业地位而拥有的一种强制性权力。由于法律等相关制度的缺失,许多教师不敢行使自己的惩戒权。因此,探究教师惩戒权的行使现状,揭示其法治困境将有助于我们全面、深入了解教师惩戒权的行使,为教师正确合理地使用教育惩戒权打下必要的基础。
简介:摘 要:随着人们权利意识的提高,基本权利不再简单被看作是“沉睡的猫咪”,①其中,平等权受到了更多的关注。平等是一个相对性的概念,宪法上的平等权并不禁止也不可能完全禁止差别,它承认并允许在一定范围内的合理差别②。在现实生活中,不能将平等权泛化,也不能把平等理解为平均主义,要正确区别合理差别与不合理差别的界限。以此,在实践中判断公民是否遭受到不合理的差别对待,是否侵害到自己的平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