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多年以来,律师、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等一致认为外国投资,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已成为享有个体基本人权的潜在催化剂。本文讨论并批判地分析了公司人权义务以及外商投资协定中稳定条款对此规定的缺失。之后,文章致力于探索与公司人权义务及稳定条款相关的三个主要问题。首先,外国投资合同中的稳定条款与公司在基本人权方面的义务和责任相关。因此,本文分析了稳定条款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范围。其次.通过运用米特尔钢铁公司弄口利比亚政府之间的矿业发展协议的具体实例和巴库-第比利斯-杰伊汉管道工程作为研究对象,本文认为外商投资协定中的稳定奈款的运用与国家和公司的基本人权义务相关联。最后,文章对改革具体人权务款的形式提出建议。确切地说.文章认为投资者的基本人权义务,特别是公司的义务,必须在外国投资协定中规定。
简介:国际石油公司与资源国政府之间的勘探与生产合同,在法律结构、财务条款、实际操作和术语等方面呈现出近乎无穷的变化。合同分析与设计既是艺术,又是科学,不过合同分析并不是古老的科学。各种标准在变化,而新的合同形式和制度也在不断出现。仅在30年前诞生于印尼的石油工业产量分成合同,现已成为近10年来多数开放国家中所采用的财税制度。本文的目的是为合同或制度的财税条款评价提供解释、定义和一整套方法,此外还提供实例和统计资料,以便深入地剖析世界财税制度不同要素的变动范围与界限。以假定的X合同为例子,本文还将阐述典型产量分成合同的重要财务内容。使用流程图、简易计算法计算和现金流分析,对X合同作了描述和考查,以说明利润、收益和所有权的划分。此外,还将X合同与世界上的不同合同制度作了图解和统计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