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5年4月18日12时37分许,某警牌小轿车行驶至某隧道处,右前轮突然爆胎造成方向失控,导致翻车,造成车内人员受伤,该车严重受损。经勘查车轮胎是新的,检轮胎上标有“185/60R1482V”,TREADPLIES:1POLYESTER+2STEEL+2NYLON,SIDEWALLPLY:1POLYESTER字样,轮胎花纹较新,磨损较轻,胎面见有一个21.5cm长斜形裂口,裂口边缘多为坡形,不规则,撕裂状。在距外边缘4.0cm处胎面胶层见有3.8cm长,0.9cm深至钢丝层边缘的整齐断口,断口上见有多处线性痕迹,突出方向朝向外面;在断口处还见有两处类似“皮瓣”的橡胶瓣,开口方向易朝向外面。整齐断口痕迹与正常爆胎的撕裂痕迹不同,系人为刀割所形成。
简介:在语义上,'失权'一词,有多种用法。法律语境的'失权',系部门法用语,我国法理学上并无提取公因式的失权概念。失权是被作为'类概念'使用的,是对权利被限制或剥夺这一类现象进行概括的构词。不同类型失权现象的法理可能是各异的,对失信被执行人失权现象的研究,应基于制度规范与司法实践,探讨该类失权现象的法理。失信被执行人是具有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能力而拒不履行该义务的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权类型涉及平等权、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以及社会经济权利。虽然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权利进行限制具有正当性,但是,罚当其过,失信被执行人的失权必有其限度。失权违反比例,即是过当的失权。在人权视野下,人性尊严绝对不可限制。失权惩戒仅是手段,失权救济与失权终结,都通往失信被执行人失权的终点。经由救济或终结,失权得以解除,失信被执行人最终走向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