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共享单车被大规模投放于各地城市,市民畅享单车“解决城市最后一公里”所带来的便捷,也催生出诸多安全隐患,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共享单车安全消费提示:1.认清服务平台,正确下载软件。建议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下载共享单车服务软件,在通过第三方平台下载相关信息时,应做好必要的事先辨识和确认,以免受到网络欺诈行为诱导;2.辨识车辆锁码,保障扫码安全。鉴于目前市场上部分共享单车二维码遭到不法分子恶意破坏,甚至出现了以“吸费”为目的非法二维码信息,如提示“完善身份认证”“二维码格式有误”“系统升级”或“请暂时使用微信/支付宝支付”等信息,建议消费者在扫描共享单车二维码前,作好必要的辨认并确定扫码信息无误后使用,以保护个人信息及账户资金安全;3.检查车辆状况,确保使用安全。
简介:社会的长治久安不仅仅建立在经济基础高速增长的基础之上,更是建立在全体社会成员共享财富的增长之上。前一阵子从报纸上看到两条对比强烈的报道,一条是广东《新闻人物报》登载的一篇报道:四川某县一个下岗工人家里因生活困难,1997年妻子自杀,1998年17岁的儿子自杀;另一条消息则罗列了广西合浦以原县太爷何建林为首的腐败官僚群体榨取民脂民膏、挥金如土、腐化奢侈的事实。作为一个研究经济学与当代中国问题的学者,从这两条对比强烈的消息里看到的是这样一个事实:我们的社会收入分配体制确实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出现了明显的两极分化,而这两极分化是因为权力与市场相结合而形成。权力与市场结合作用下的两极分化我国自1978年
简介: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下称《征管法》)的颁布施行,为税务部门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也规定了部门协税的法律责任。《征管法》第五条规定:“各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第六条还规定:“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也就是说税务机关可以依照税法的规定向有关部门调集纳税人的相关资料做为纳税依据,而相关部门也应依照法律规定提供纳税人的资料给税务部门。如何加强部门协作,成为税务部门所面临的新问题。(一)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调。《征管法》第五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
简介:摘要:2019年7月,我国人民法院提出,可以对具有发展前景和发展价值的危困企业,通过积极的运用重整程序,让市场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因此重整程序和制度的有效实施,能够更好地挽救危困企业,使企业内部结构得到优化。为了更加准确地辨别重整价值和重整的可能性,破产法对于重整制度进行完善,与之相关的规定使庭外重整与庭内重整的衔接机制更加的完善,但是由于目前我国的预重整制度还不够完善,仅仅活跃于地方司法的实践中,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系统的司法制度,因此预重整与重整程序的衔接还面临一些困境,基于此笔者针对预重整程序与重整程序衔接的困境及处理办法进行相关探讨,说说我的一些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