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文化文艺事业。1949年初,中共北京市委建立了文化工作委员会。领导全市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娱乐活动。1956年4月,毛泽东提出“双百”方针,主张艺术问题上百花齐放,学术问题上百家争鸣,以繁荣文学艺术和科学工作。北京市委宣传部在五十年代末提出,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已有所改善,应将文艺普及、创作工作提到议事日程。1958年11月17日,中共北京市委向全市发出了《关于开展群众文艺创作运动的指示》,要求以典型带动一般,苦战一秋一冬,从根本上改变首都文化工作的面貌,使北京市的文化建设工作,站在全国文化工作的最前列。全市产生了以建国10周年献礼为标志的文化高潮,北京地区许多专业团体到各区县开展辅导工作,在东城、西城、朝阳、海淀等区办了4所“业余艺术学校”和13所“工农红色业余艺术学校”,由各区文化馆负责组织派人教课。学员半脱离工作、生产岗位参加学习或业余学习,设音乐、舞蹈、戏剧、美术等班次。在国民经济三年困难时期,大规模的群众文化艺术工作逐渐沉寂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