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1年4月19日《羊城晚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今天上午正式收到省人大代表游海燕提交的一份闭会期间的建议。建议中说,洛溪大桥已建成运行了13年之久,它对珠三角地区和广州市、乃至全省的经济发展超着重要作用。近日来,关于洛溪大桥的建设资金来源和收费去向等问题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洛溪大桥的收费还贷问题,直接牵涉到千千万万人民的利益。考虑到洛溪大桥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是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省政府有关部门对其收费还贷负有管理责任。为落实公众的知情权,有效改善广东的投资环境,牢固树立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并配合广东整顿经济秩序,现紧急建议省政府就洛溪大桥的相关问题作个彻底调查,给人大代表和社会一个负责任的解释。
简介:去年秋天,检查漏征漏管户工作刚告一段落,虹口区稽查中队收到一封举报信。大意为:有一家外地企业投资兴建的商用楼宇工程,“总包工头”周某独吞工程款,拖欠小包工头的分包工程款,克扣工人工资,引起纠纷,周某还利用白条、过期发票收受工程款逃税,等等。可是,信中既没有周某的确切地址,又没有与举报人联系的方法。茫茫人海,俗大的上海,哪里去找周某,似乎是件“无头”案n承办此案的老张和老吴,根据多年税务稽查工作的经验,反复研读举报信的内容,期望从有限的线索中找出稽查方向来。他们把信中反映的关系理了一遍,再与有关税务所联系,弄清了这家企业叫“迪华公司”,已办理了税务登记,所投资的楼宇工程已于两年前竣工并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