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是国务院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在各级国税机关的努力下,加油机加装税控装置工作已基本完成。如何对加油站实施有效的税收征管,成为当前税收工作面临的一项主要任务。笔者认为,要做好此项工作,必须解决好以下四方面的问题:一是税控装置的维修管理问题。目前,已加装的税控装置分为企业自购和税务部门委托单位加装两类。对于企业自购的税控装置,出现故障后,由企业自行处理。由税务部门委托加装的税控装置出现故障后(包括人为和非人为原因),由税务部门(或税务部门委托单位,下同)负责处理。在此,笔者认为需要明确以下四个问题:如何界定税控装置的故障属人为或非人为原因?如何对人为原因(包括恶意和非恶意)采取税务处罚?对于非人为原因发生的各种故障,税务部门是否对其负有无限的修理义务,由此发生的维修费用如何分担?因税务机关的原因,税控装置不能及时维修,导致无法对税控装置进行读卡和税收征管,影响加油站的正常经营,由此引发的诉讼如何处理等一系列问题。由此,明确税控装置维修义务,对于规范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都是非常必要的。二是对未加装税控装置的加油站如何整顿或取缔问题。税务机关对已加装税...
简介:为解决部分经营规模较小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购置、使用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存在的实际困难,国家税务总局决定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由税务机关或税务代理机构为纳税人提供集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服务(以下简称集中开票方式),现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一、集中开票方式由纳税人自愿选择,税务机关不得强制。二、集中开票方式由税务代理机构提供开票服务,其收取的开票费用每张发票最高不超过5元;税务代理机构未能覆盖的地区,由税务机关无偿为纳税人提供开票服务。三、采用集中开票方式的纳税人只购买金税卡(1303元)、IC卡(105元),无需购买读卡器(173元)。四、采用集中开票方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最高限额为十万元(不含十万元)。五、采用集中开票方式的纳税人,须按照《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办理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发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抄税报税和专用设备的缴销等业务;并自行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控IC卡,不得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管。六、采用集中开票方式的纳税人,无需缴纳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培训费,防伪税控专用设备维护费问题另行通知。2003年6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
简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加油站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00号)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调整税控加油机发证权限和对加油机税控装置颁发制造许可证的通知》(质技监局量发[1998]109号)、《关于加油机加装税控装置和生产税控加油机工作实施方案》(质技监量函[1998]007号下发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