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卫生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它是建立在医学科学基础之上的专门调整医疗卫生活动领域内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并以保障公民的健康权为根本宗旨,其基本形态和原则都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卫生法有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的特点和调节手段。卫生法律意识是卫生法制实现的重要组成部分,卫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和实现是卫生法制建设最关键的基础环节,作为法律意识的一种,它不仅具有一般法律意识的共同属性,还具有自己的特殊属性。卫生法律意识问题是卫生法学基础理论的重要问题,也是卫生法制实践迫切需要解决的新的课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研究卫生法律意识,认识卫生法律意识的形成机制及其在卫生法制建设中的作用,对于优化卫生法制实现环境,加快卫生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简介:申请人:张某,男,居民。被申请人:某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人张某是某市G公司(下称G公司)建设K公寓工程被拆迁人,申请人原房屋为土木结构,面积为98.8m^2,该房屋于1996年已拆旧建新,改建后的现有房屋没有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2003年5月6日,
简介:张粒,女,40岁,湖北省武汉市人,中共党员,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主任,所党支部书记。现任湖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省律师公证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中国证券法律业务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