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7年1月30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海仲)在京召开了第十六届委员会主任暨委员联席会议。
简介:反思平衡在《正义论》的论证结构中究竞处于何种位置,它与契约论如何分工、衔接,这一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足够清晰的说明。本文试图论证,对正义观的最终辩护应由正义观与深思熟虑的判断之间的反思平衡来完成。反思平衡的主体不是原初状态中的道德人,而是现实中的我们。在反思平衡中,与深思熟虑的判断融贯度最高的正义观便是最佳的正义观,在此意义上,这一正义观获得了辩护。《正义论》中提出的正义观是反思平衡所面对的无数正义观中的一种,而契约论是罗尔斯为构造自己的正义观采取的方法。因此,契约论并不提供最终的辩护,它只负责构造一种正义观,这一正义观最终从它与判断的反思平衡中获得辩护。
简介:黑格尔将'行为'界定为主观、道德意志的外在表现,即'行为'应当是'有意'的。受此影响,刑法学界的黑格尔学派将行为表述为'具备责任能力的人在意志支配下实施的举动'。这种行为论在促进间接正犯论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处罚的漏洞'。李斯特以降的行为论实际上都是在坚持'有意性'的同时修正黑格尔学派行为论。但在说明过失犯以及不作为犯的'有意性'方面,各种行为论都遭遇了不同方式的困境,也都在谋求某种方式的突破。近年来兴起的'否定的行为概念'('个人的回避可能性论')试图以'回避可能性'取代'有意性'来说明行为的本质属性。虽然该理论尚未成为德日刑法学的通说,但在统合作为与不作为,说明过失犯的行为性等方面,该理论已经显现出了独特的优势。
简介:目的总结分析抑郁症患者自杀的一般特点,法医现场勘验中的鉴别要点和注意事项。方法收集长宁区2009-2013年受理的抑郁症患者的自杀案例28例进行分析。结果在所收集抑郁症患者自杀28起案例中,女性比例较男性高;自杀者年龄集中于40~60岁及70~80岁两个年龄段,呈双峰分布;28起案例中有先发症状(留有遗书、厌世倾向)的有21例;大部分自杀者自杀地点位于家中;自杀方式多为自缢及高坠等剧烈方式;病程普遍较长,多为10年以上;5名死者自杀前遭遇明显心理应激事件。结论先发症状、长病程、明显心理应激事件是抑郁症患者自杀死亡的明显特点,自缢、高坠及服药等自杀方式以及留有遗书的现场可作为法医现场勘验中的注意要点。
简介:马尧海聚众淫乱案、吴英集资诈骗案、许霆盗窃案三个案件在判决作出前后都引起了大范围的、深入持久的争论,刑事司法的公正性深受质疑。对前两个案件进行深入地剖析,可以发现,刑法对社会秩序(金融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的保护重于对个人权利、自由的保护。对后两个案件的分析,则可发现刑法对金融秩序和金融机构财产过度保护背后的金融垄断以及国企与民企、金融行业与其他行业、金融机构财产与其他产权人财产的不平等。从这几个案件可以看出,我国在引进、更新、培育了大量先进刑法观念的同时,在刑事立法、司法中还潜隐着一些落后于时代要求的观念和规范:忽视公民在新时代中不断扩展的权利、自由;未能在立法上做到人人平等;刑事司法中“有罪必治”的观念超越了“罪刑法定”的理念。只有夯实现代刑法的自由、权利、平等的精神理念基础,采行现代罪刑法定原则,改进、更新我们的刑事立法、司法实践,才能最大程度减少此类引起巨大争议的案件,实现刑事司法公正。
简介:第三共和国时期的法国法学界,立法与司法在制度变迁中的关系一直是一个重要的主题。本文选择惹尼、莱维、里佩尔三位法学家对立法者的论述,管窥他们所处时代的关切是如何形塑他们的学说。基于三位法学家所处的具体历史环境,他们的理论呈现出不同的面貌。惹尼在其法律解释理论具体阐述中,透过方法论的革新实现拒斥进步主义立法的目的。莱维的法律社会主义则相信民主制下的立法权将用以实现支配性的社会意识,并对现代社会立法渐增持乐观态度。里佩尔的法律实证主义并不是要把法律和道德分离,而是致力于维护法律中所体现的道德。在他看来,民主政府的立法将会威胁到体现在旧有民法中的基督教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