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这是一个大变革的时代,我们目睹了网络法研究对象的不断扩张,见证了网络法律规则的日臻完善.时至今日,再谈及网络法,早已不同于千禧年前后网络规制'存与废'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隐私政策、网络安全保护等新问题俨然成为网络法争议中心.大数据时代,我们享受到数字化的便利,也承担着隐私泄露的风险.信息社会,没有人是一座孤岛,社会问题的背后成因,值得我们深思.因此,本卷以'个人信息保护'作为专题,选取张平教授、刘德良教授等学者所撰的相关学术文章,对个人信息的法律属性进行讨论;另外引入年轻学者们关于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概述性文章,从比较法视角深入观察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事实上,个人信息保护的话题历久弥新,保护标准过高可能阻碍数据传输使用,过低则不利于隐私权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的进程任重而道远.
简介:一、网络办公软件简述办公自动化(officeautomation,简称OA)是70年代中期发达国家迅速发展起来的一门综合性技术。我国的OA从80年代末至今已有10多年的发展,从最初提供面向单机的辅助办公产品,已经发展到今天的可提供面向企业级应用的大型协同工作产品。检察院办公自动化的建立是最近几年才开始的,随着“科技强检”的展开,三级专线网络的建设,OA的建立已经到了亟待解决的时刻,网络办公软件的产生也成为必然。网络办公软件是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网上公文拟稿、公文自动流转、网上审核、信息传递、电子签名等功能的系统。该系统的应用范围是计算机局域网及广域网络,一般来讲应包括整个公文的形成及处理过程。即实现公文拟稿、核稿、计算机修改、领导手写圈阅、会签、原笔迹签字、发文登记、发送、接收、收文登记、收文处理、公文管理与督办等,并实现资料管理、签字认证、部门之间的数据传输和浏览等功能。办公系统和信息发布系统之间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办公系统对公文经过审批处理完毕后将通过信息发布系统发布或通过电子邮件系统发送,也可以通过办公软件直接实现收发信息。二、网络办公系统应具有的功能和特点1.应具有的功能①日程安排日程安排包括个人的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