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因存在重实体而轻程序、非法证据难以排除,侦查部门权力强大、法院独立性不够,律师权利难以落实等诸多弊端,致使冤假错案层出不穷,其本身的缺陷彰显无遗。由于刑诉法修改涉及公检法等权力的再分配,各方利益难以达成共识,此次刑诉法修订2004年动议,中间各方利益难以摆平,一度停顿,直至2011年6月,中共中央政法委全体会议后,刑诉法修改日程才得以确定。
简介: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诉讼专门规定了11条23款优先适用的条款。其内容有诉讼的方针和原则、办案人员的专业化、辩护权的特殊保障、社会调查制度、严格逮捕的适用、分管分押分教、通知到场规定、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不公开审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本文在对各条款立法含义进行解读的基础上,又从检察监督的角度,对司法操作进行了阐述。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部分条款引发质疑
对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特别条款的解读——结合检察监督工作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