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失败国家”是美国在后冷战时代发明的一个词语,自出现后其内涵不断扩展“,失败国家”逐渐与恐怖主义、民主、人权等联系在一起。这个词语具有强烈的美国特征,它反映了美国与它所谓的“失败国家”之间的权力关系,展示了美国的霸权意识和打击“失败国家”的企图。在向全球传播的过程中,这个词语受到盟国的欢迎、第三世界国家的怀疑和失败当事国的抵制。世界各国对“失败国家”词语的不同态度,也是基于自身的国家利益考虑和对事实的自我认知。通过对“失败国家”词语进行反本质主义的解构可以发现,这个词语并不完全是世界真实的反映,而是一个想象、偏见与半真实的混合物。当我们使用或者分析这个词语时,需要认清其表象背后的事实以及概念背后的本质,即在很大程度上它是美国发明的一个霸权词汇,是美国为首的一些霸权国家为了合法地干涉、打击别国制造的借口。因此,人们始终不应忽略霸权或地区霸权主义者使用这个词语是为了实现自己隐秘目的的一种工具和手段。
简介:国家主义在理论上可以划分为两个维度,一是价值论国家主义,二是方法论国家主义。在价值论国家主义的主张者看来,集体主义、权力至上、国家理性构成了国家主义的核心特征,“国家法制主义”则是价值论国家主义在现实中的主要体现;在方法论国家主义的主张者看来,应通过国家自主性、治理术、能动型国家视角和实践性国家观等研究思路,对转型中国法治实践中的具体过程、机制、逻辑和技术进行经验研究。由于价值论国家主义是一种强国家主义,有必要在肯定“国家法制主义”之历史合理性的基础上引入价值论个人主义,实现后者对于前者的有效节制。相比之下,方法论国家主义属于一种弱国家主义,具有较大的理论合理性和可接受性,可以为人们有效认识转型中国的法治实践和相关理论,提供必要的方法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