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确定人工智能等新型社会主体的法律地位,运用演绎推理与比较分析的方法对理性主义学派与人文主义学派所提出的六套传统法律人格判定标准体系进行论证与反思。研究结果表明:理性主义学派以认知能力、道德能力、意思能力等具体理性特质为内容的判定标准体系有较重的人类中心主义倾向;人文主义学派以生命价值、生命脆弱、感知痛苦等具体人性特质为内容的判定标准体系在司法实务中可操作性不强。适用于智能社会法律人格判定的标准体系应在算法化的基础上独立于任何物种的具体特质而存在,并同时具有本土性、衔接性、可行性、包容性四特征。
简介:
简介:"前现代性"、"现代性"和"后现代性"分别代表西方文化的三种类型,三者之间构成了一个递进式的关系。历时地讲,"前现代性"与"现代性"分别由一种本体形态所支撑,即相应的"客体"本体、"主体"本体。由于"后现代社会""正处于路途之中",其特质"后现代性"目前还不明晰。正因为如此,需要为"后现代性"建构一种本体形态以为支撑。对应地讲,这种本体形态应为作为"客体"、"主体"两种本体之综合与超越的"道体"本体。
简介:传统公司法理论将“以股东收益最大化”作为公司存在的唯一目标。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对该传统理论提出了挑战,认为公司在为股东们营利或赚钱的同时,还应当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这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与我国建立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为此,本文从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出发,探讨了公司社会责任与我国和谐社会之间的关系,并提出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公司社会责任法律体系。
简介:婚生子女推定制度是反歧视原则在婚姻家庭法上的反映,但由于婚生子女推定得出的婚生子女结论,并非是绝对意义上的婚生,因此,需要建立婚生子女推定否认制度来限制。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明确的婚生子女推定和否认制度,理论上对上述制度的研究成果少之又少。本文从行使婚生子女推定否认权应当具备的事实依据、主体、时效限制、法律效力等方面对婚生子女推定否认制度进行探讨。
反思与优化:人工智能时代法律人格赋予标准论
金巴道尔吉在其《水晶鉴》中所描绘的哈撒尔
后现代性与道体——论后现代性的本体建构
达·纳楚克道尔基诗歌《故乡》的三种译文之比较
论英雄史诗《道利精海巴托尔》中体现的象征文化
论D·纳楚克道尔吉的诗歌名作《四季歌》
公司社会责任与我国和谐社会建设——兼论建立和完善公司社会责任法律体系
色·宝音尼木和诗文(奇书)与达·纳楚格道尔基的诗歌(印刷物)
如何欣赏诗的意境——以达·纳楚克道尔基《四季》诗为例
对反歧视原则的限制:由推定到否认——关于建立我国婚生子女推定否认制度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