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迄今为止,哲学家们都忽视了一个重要的事实,即不仅那些自然科学理论以及那些依靠自然科学(例如数学)建立起来因而能够定量分析的社会科学理论属于理论模型,而且所有的社会科学理论都是理论模型。对于这一重要事实的忽视严重影响了社会科学理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甚至导致了很多社会科学理论(特别是哲学理论)长期处于永无结果的虚假争论之中。本文试图依据哲学思辨,探讨社会科学理论的模型本质。
简介:<正>勇敢是生活在原始共产主义制度下的社会成员的优秀品质,这种品质形成于各种生产活动和保卫氏族、部落共同利益的斗争中,它是为正义而献身的行为表现之一。在社会生产力非常低的条件下,驯狩野物正是表现人们勇敢行为的领城。特别是原始人居住的周围,时常出现凶禽猛兽,威胁人们的生产活动和生命安全。在这样的条件下,年青力壮的小伙子便成为征服这些凶禽猛兽的无畏战士。他们在保证氏族、部落的安全和正常活动中,表现了不怕任何艰难困苦、甚至以命相偿的可贵精神。如为了驯服野马、野牛、野狗不知多少人曾死于非命。现代西
简介:<正>环境法与环境道德,它们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理解并弄清两者之间的关系,对于进一步认识环境法和环境道德的本质及其社会作用,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环境法与环境道德,是法律与道德范畴的一部分,属于社会科学新兴的和边缘的学科。它们除具有法律与道德的共性外,还具有自身的特殊
简介:<正>——社会学家认为,婚姻关系是人与人关系中最复杂的关系,任何微渺的风波,都会有使婚姻破裂、肢解的可能。1.夫妻间感情的培养,不必通过朝朝暮暮的相处。内布拉斯加州立大学的人类发展和家庭研究会主席P·史迪内特,调查了3千多对夫妇(包括结婚夫妇和离婚夫妇),把这些夫妇们的关系分为“如影随形”和“若即若离”两类。约有90%的夫妇回答道,他们有许多时间在一起,相反地,被
简介:法的价值定位或取向是法的基本问题之一。正义是衡量法律之善的尺度,是法的首要价值。自由和公平作为建构正义理论的两个核心理念和价值维度,是实现法的正义价值的两条必然理路。竞争正义是反垄断法的伦理基础,保护经营者竞争自由的权利因市场机制使然而具有优先性,而反垄断法对竞争公平的价值承诺应止于或限于竞争机会和竞争过程两个层面,否则就有可能会背离市场竞争机制及其功能。
简介:马克思的法伦理思想具有丰厚的理论内涵。在法的伦理根据上,马克思开显了现实本质与理想本质的双重视野;在法的伦理精神上,马克思论证了限制自由与保障自由的双向功能;在法的伦理原则上,马克思阐述了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的双层结构;在法的伦理评价上,马克思坚持了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双维标准。
简介:腐败防治事关国家存亡。在我国“小官巨贪”现象严重的背景下,从法伦理学的角度探讨基层腐败防治问题,不仅具有法律上的意义,更具有伦理上的价值。本文从法伦理学的角度分析了基层公务人员腐败现状和腐败原因,研究并参考了国外基层反腐成功经验。对“家庭财产申报”“特别风险岗位评估”以及“独立监督机构”等制度的构建或完善,进一步使我国反腐败立法更加完善,科学构建我国“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机制和廉明公正的道德风尚。
简介:择偶在人类生存与社会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个体偏好并参照一定的标准来选择自己认为是具有"优良品质"的伴侣,而人类特有的道德价值观则是挑选"高品质"配偶的有力工具。本文从Haidt的道德五基准理论出发,探讨道德规范与人类择偶标准间的联系,系统地阐述了道德的五个基准:伤害/关爱、互惠/公平、内群体、等级/权威和贞洁/圣洁准则对于个体择偶标准及心理的影响。未来研究应重视文化差异性、道德理论本土化等问题,并考察生理、心理和社会多方面因素对两者间相互作用的影响。
简介: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以及两者的之间的划分界限在哪里?这个问题在西方法理学界被长期地予以关注和讨论。对此问题的不同回答已经形成了自然法学派和实证法学派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哈特作为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创始人,既坚持实证主义法学传统,主张法律和道德分离,又承认法律和道德之间具有偶然联系的事实,提出了最低限度自然法思想。研究哈特提出自然法思想的因由,明确最低限度自然法思想的内涵,对我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简介:随着我国城镇化的迅猛发展,失地农民这一特殊群体的规模越来越大,失地农民的权利未能得到平等保障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以法伦理学视角审视失地农民的体育权利现状,透视、剖析其中的原因,思考保障失地农民平等享有和实现体育权利的对策,是实现失地农民自由全面发展的基础,是宪法和法律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简介:黑格尔认为不应把哲学史看作是“人类精神的错误的陈列馆”,而应看作是“神的形象的万神庙”。也就是说,每一种哲学体系都是对理念发展过程的一个特殊阶段的描述,它既受历史条件的限制,
简介:2015年10月23-24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应用伦理研究中心与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联合主办的第五次人权与伦理学论坛在广西大学隆重举行。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湖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广西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林业大学、贵州大学、深圳大学、湖南科技大学、长沙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宁夏大学以及广西区委党校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40余人参加了会议。
简介:安乐死是能为人们带来人格利益的道德权利.我们没有合理的理由对其做出限制,但它却很难成为一种法定的权利.主要的阻碍是立法的客观条件不具备,以及法律天生的对人性的忧虑.这意味着,安乐死作为一种应有的权利要转化为法定权利,尽管不是没有可能,但要有十分的耐心和谨慎.
简介:黑格尔在法哲学中关于“道德-伦理”思想的建构,既是基于人类伦理道德的梳理和建设,更是基于当时德意志民族在整个人类道德的历史演进中所处的特殊历史状况,所提出的公民道德建设的思路以及道德教育的基本思想。从黑格尔的“道德-伦理”思想中反观当前我国公民道德建设中的阙如,可以提醒我们并警惕主观与客观、个人集体与国家、伦理与法律之间的三重断裂,特别是从道德与伦理既实现区分、又有机统一之中,找准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的逻辑理路与现实路径。
简介:李猛的《自然社会:自然法与现代道德世界的形成》自2015年出版以来在学界受到广泛关注和评论。该书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就具体论题而言,该书讨论的是自然法与现代道德世界之形成的关系,但在一个更广泛的意义上,则涉及古今中西之辩。该书还集中讨论了现代人生活的本质特征,以及人们是如何走向这种生活的问题。同时,该书对于是否"回归古典"等当下热点话题做出了清晰回答,认为回归古典是需要慎重和商榷的。
简介:Virtue在中文语域常被译作"德性"、"美德"、"德行"、"德"等,这些译法在现代日常汉语中都不够妥当,容易造成"泛道德化"误解。相较于这些常见译法,virtue译作"良品"更合适,其反义词vice则可译作"劣品"。"良品"和"劣品"都属于人的"品质"。基于这种思路,通常意义上的virtueethics应归于characterethics(品质论伦理学)的一个分支。至于时下中文语域的各种"德性"和"美德"话语,其实都流于褊狭。
简介:如果说中国传统文明观强调天人合一,表现为具有整体性与合一性特征,那么西方文明观则以天人二分为基础,以人本主义哲学为出发点,具有理性与科学特征。在具体认识中西文明观产生的哲学基础,分析二者不同点的基础上可以发现,马克思主义文明观强调五位一体,主要表现为以辩证唯物主义为起点,通过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三方面的和谐,最终实现五位一体的有机发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的关键时刻,通过对中西传统文明观进行比较,对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文明的内涵与特点,发展与时代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文明观具有重要意义。
简介:“经济伦理与社会发展”是中韩两国伦理学界共同关注的问题。2011年4月15日至17日,由中国伦理学会主办,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经济伦理研究中心、上海市伦理学会承办,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后援的“第19次中韩伦理学学术研讨会暨第五次全国经济伦理学学术研讨会”在上海师范大学召开。来自韩国及国内110余名伦理学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社会科学理论模型的哲学思考——以伦理学模型与经济学模型为例
勇敢——原始道德漫谈之五
环境法与环境道德
对五个有关婚姻方面观点的剖析
反垄断法的伦理基础
马克思法伦理思想片论
基层腐败问题的法伦理学探索
道德规范与择偶标准:以道德五基准理论为视角
论哈特最低限度内容的自然法的思想
法伦理学视角下失地农民体育权利保障研究
国内伦理学理论前沿:最近五年的一些进展述评
人权伦理研究的新维度——第五届人权与伦理学论坛综述
安乐死是何种权利?——关于安乐死的法伦理学解读
从黑格尔法哲学视角看当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道德建设
自由个体的孤独与凉甜:评《自然社会:自然法与现代道德世界的形成》
美德,德性,抑或良品?——Virtue概念的中文译法及品质论伦理学的基本结构
从天人合一、天人二分到五位一体——对社会主义文明观的比较解读
生态文明视阈下的经济伦理与社会发展——第19次中韩伦理学学术研讨会暨第五次全国经济伦理学学术研讨会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