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2号《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年7月1日起施行。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