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世界各国刑法的反恐立法,具有浓烈的叙事性色彩,显性或隐性地贯彻"敌人刑法观",为迎合被害人和公众而进行象征性回应。基于严密防御恐怖犯罪的保守策略,刑法反恐立法重塑了有罪本质和潜藏于刑法体系下的打击目标,重构了安全保护之实现方式,改变了刑法立法正当性的根据。高压打击和严密防御策略对控制恐怖犯罪具有积极意义,但其以"安全"为帅,不顾刑法基本原则的一致性,进行非理性扩张,不断挤压和侵犯公民基本权利,导致其越界。在法治语境下,以刑法这种法律手段反恐必须守界:在合法性诉求上,必须受宪法的约束和限制;在宏观层面,应遵循法治精神,谋划正确的指导理念,追寻德性以矫正和消解不断膨胀的工具性价值取向;在微观层面,既应针对恐怖行为的共性,构建一般性限制原则,又应针对不同恐怖行为进行类型化,重视其个性,构建特殊限制原则。
简介:面对恐怖主义极端势力的强势进攻,美国最终从幕后走向前台,出台新政,希望“削弱并彻底摧毁”“在伊拉克和叙利亚的伊斯兰国”(ISIS,以下简称“伊斯兰国”)。新政具有广泛的综合性,实施以空袭为主的军事介入,将叙利亚危机嵌入反恐战争,同时组建网络新反恐国际联盟,开展人道主义援助等。可以说,由于“伊斯兰国”的崛起,奥巴马政府对伊拉克政策出现颠覆性改变,经历了从“撒手”到“重返”的转变。这其中既有美延续反恐、维护自身及盟友利益的需要,同时亦映射出美主导中东局势、保持领导力的实质。但在奥巴马剩余任期不到两年的情况下,美国不会大幅度调整其中东政策,会出现从克制、收缩到进取、干预政策的小幅回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