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最近,有幸读到新出版的《经济法学》一书[1]。我主要看了总论部分前几章。读罢,深感编写组诸位经济法学界中生代经济法学人付出了辛勤劳动,完成了一项很难完成的任务,为经济法界提供了一本可读、可教、可研究、可思考的教材,也帮助教育部门解决了多年来困扰的民、商、经学科之争的难题。教材
简介:"《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除了提供专项培训后约定了服务期、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等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职工承担违约金,这两种情况我都不符合。我离开学校时被迫交了1.5万元违约金,当我申请仲裁要求退还这笔钱时被告知不予受理,提起诉讼又被法院驳回。怎么会是这个结果呢?"看着判决结果,程晓雅满脸疑惑。经工会调解员解释,程晓雅这才明白,
简介:内政发[2017]34号3月13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现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自治区与盟市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自治区与盟市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已于2016年5月1日实施。
我们需要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法学——读新出版的《经济法学》后的思考与感言
教师聘用期满前执意跳槽被指违约 付违约金后反悔诉学校退款被驳回 工会调解员:员工违约跳槽理应担责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自治区与盟市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