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俄两国在太平洋、北冰洋等海域存在诸多共同的海洋安全目标和利益,双方的海洋安全合作不仅可以在理论层面丰富发展国家间海洋安全合作的内涵,也可在现实层面改善两国的海洋安全环境,维护两国海洋安全权益,同时为全球海洋安全治理做出贡献。21世纪以来,国际形势的变化和中俄关系的相向而行给双方海洋安全合作营造了良好的外交环境。中俄两国多层级、多领域的合作机制,为两国海洋安全合作的开展提供了丰富的交流沟通平台。北极地区作为新疆域为中俄海洋安全合作带来了新的机遇。中国“一带一路”倡议和俄罗斯“向东看”发展政策也在不断拓展双方共同的海洋安全利益。与此同时,中俄两国的海洋安全合作也面临着“互信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海上防卫方向不完全重合、世界海洋安全环境的复杂与敏感”等问题。在此情况下,通过加强中俄海洋经济的合作、积极构建海洋安全利益共同体以及合理规划中俄海洋安全合作的重点方向和拓展空间,可有效应对双方海洋安全合作面临的挑战。同时,推动多边海洋安全合作机制的建立不仅可为新时代中俄海洋安全合作的深化保驾护航,也有利于促进全球海洋安全的制度化建设。
简介:【摘要】近些年来,海上争端频仍,亚洲地区较受瞩目的有2009年美国监测船「无瑕号」在中国大陆地区海南岛附近所发生之冲突事件,以及2010年9月之中日船舶在钓渔台海域所发生的碰撞等,这些冲突最后都依循了政治途径而获致解决,未见诉诸国际司法机构。国际争端茍能透过政治途径解决,固为争端当事国所乐见。否则,一旦诉诸司法,当事国等均将投入大量的劳力、时间和费用,所以司法应该是解决海事争端的最后手段。正因如此,解决国际之间海事争端之国际海洋法法庭(下称海洋法法庭),于1996年成立以后,迄今十年有五,受理案件也不过18件[1]。从而,笔者欲藉由海洋法法庭之成立经过,以及其特殊的运作程序,并对其受理之案件作一基本分析,以窥海洋法法庭这些年来实际运作的情形。【关键词】海洋法法庭、海洋法公约、强制管辖权一、前言近些年来,海上争端频仍,亚洲地区较受瞩目的有2009年美国监测船「无瑕号」在中国大陆地区海南岛附近所发生之冲突事件,以及2010年9月甫发生不久之中日船舶在钓渔台海域所发生的碰撞等,这些冲突最后都依循了政治途径而获致解决,未见诉诸国际司法机构。国际争端茍能透过政治途径解决,固为争端当事国所乐见。否则,一旦诉诸司法,当事国等均将投入大量的劳力、时间和费用,所以司法应该是解决海事争端的最后手段。正因如此,解决国际之间海事争端之国际海洋法法庭(下称海洋法法庭)……
简介:海洋自由是现代海洋秩序的原则之一,其内涵包括和平时期《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称《公约》)赋予各国在不同海域不同程度的权利;以及战争时期,在规范海上封锁基础上,中立国船只自由航行和贸易的权利。从海洋政治的历史演进来看,先后有四个部分进入海洋自由完善的进程之中:提出海洋自由原则、界定海洋自由的权利边界、否定私掠与海盗以及完善战时海洋自由。和平时期的海洋自由常常被一些国家曲解和利用,战时海洋自由在二战之后被迫中断。从历史来看,权力斗争伴随海洋自由制度完善的整个过程,海洋大国则发挥了主体作用。具体来说,当权力斗争没有导致权力转移时,海洋大国会促使海洋霸主修正既有制度,或否定海军大国的不合理行为来完善海洋自由制度。当权力斗争导致权力发生转移时,霸权在海洋大国间的转移推动海洋自由制度的合理部分不断被引入、继承、积累和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