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环境权是否是一项基本人权或宪法上的基本权利,学术界虽尚存理论分歧,但将环境权载入宪法文本的国家日益增多。本文以世界193个国家宪法为蓝本,考察环境权入宪的基本状况。从中可知,环境保护是以三种维度进入各国宪法文本的,即作为宪法权利之维、作为公民义务之维与作为国家政策、原则与社会目标之维。通过归纳与总结,本文认为宪法环境权是所有人或公民(国民)享有适于人发展的、良好的、健康的、可持续的、和谐的环境的权利,及时、全面获得关于环境方面的可靠信息的权利、参与制定与环境相关的公共决定的权利,以及权利受到侵害或造成身体或财产损失而要求法律救济并给予赔偿的诉讼权利。环境权纳入宪法之后,在具体实施与权利救济方面可能面临着理论与实践上的困境。
简介:2016年10月13日上午,上海海事法院与上海保监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全国首次推出海事诉讼保全责任险以及保证函推荐格式文本,并向社会通报双方在合作促进航运保险业改革创新,服务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面的重要举措。合力助推航运金融创新近年来,上海航运保险市场发展迅速,已成为中国航运保险市场的领头羊,并不断向国际航运保险中心加速迈进。目前,上海航运保险协会代表已成功加入全球最大的航运保险协会组织——国际海上保险联盟,仅2016年上半年,上海船货险保费收入就在全国占比超过三成,其中船舶保险保费收入全国占比达到一半。
简介:"可以"一词,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典中使用频率最高的虚词之一。如此高的使用频率和比例,使得对刑事诉讼法文本中"可以"一词的解释问题,成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一项重要任务。从"可以"一词在刑事诉讼法中出现的词频来看,刑事诉讼法中的"可以"一词,除了少数场合表示功能或用途以及允许、许可之意外,大多数情况下均表示授权,即,一方面,授予国家专门机关以公权力,另一方面,授予诉讼参与人相应的诉讼权利。这一用词特点与刑事诉讼法的目的和性质是相符的。但是,"可以"一词的过度使用,可能遮蔽了"权利"的本质,影响到诉讼参与人对权利的正当行使;"可以"一词的表意模糊性,可能混淆权利的不同类型,进而影响到诉讼参与人对权利的正确行使;"可以"一词表意授予公权力时,容易混淆职权与职责,可能导致公权力滥用裁量权。
简介:在直接民主审判模式下的古希腊时期,由演说家担任的"演说写手"和"辩护帮助人"未能在法庭辩护的活动中形成一门固定有序的职业,律师职业被扼杀于摇篮之中。在罗马共和国时期和帝国初期,随着诉讼程序的不断发展,陆续产生了由演说家担任的诉讼代表、诉讼代理人和由法学家担任的法律顾问,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他们被统称为"诉讼保护人"。至罗马帝国中晚期,国家公权力对司法诉讼的干预日益强化,执法官的专业化使得法庭演说家迅速成长起来。他们学习专业的法律知识,并肩负起法学家的法律咨询功能,还组建了自己的职业团体,以提供公共服务为主要职能,律师由此正式成为一门职业。这是国家政权认可法治观念、司法诉讼制度不断发展以及法律制度日益完备的历史产物。
简介:我国行政诉讼制度自初创至今已有百年历史,相关文本、判解与学说共同推动和验证了其衍生与发展。在文本层面,从条文表达、逻辑结构到具体内容,均经历了一个不断嬗替的过程,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色;在判解层面,平政院、行政法院、人民法院通过判决、判例、司法解释等多种形式,促进了外来法律与本土文化的对接;在学说层面,学者们在西方学术继受及构筑本土特色方面提供了卓然智慧。行政诉讼的百年变迁表明,其目的已从"富国强兵"转向"控权保权",其模式已从"二元制"转向"混合一元制",其发展逐渐从"全球化"转向"本土化",其运行开始从"立法"转向"司法"。
简介:我国第一次在全社会发布《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标志着我国青年发展事业进入新时代,从国家层面上给予青年发展事业更深刻的意义与更明确的指向。从社会学理论剖析解读青年发展规划的文体内容,无论是社会化与个体选择理论,还是政策引导与社会治理理论,都能找到对话点。并且,通过对青年发展规划文本内容的再解构,发现青年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要做到文体内容和逻辑体系的结构性分析,更要推动发展规划顶层设计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战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