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协调好生态环境保护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推进少数民族游牧民人口聚居区的城镇化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藏区游牧民定居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牧民定居工程,是改善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牧民生活质量、结束牧民游牧历史、减轻政府管理成本、推进牧区走向小康的重要途径。论文在回溯合作市游牧牧民定居基础上,选择经济发展条件、社会发展条件、区位条件14个指标,利用层次分析法对合作市41个行政村(37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管辖的2个村民小组)的综合实力进行测算,按照实力大小将全部村庄划分为四级。对比发现,其中城郊村庄实力明显优于周边乡镇,牧区优于半农半牧区;游牧民定居点选择往往选择发展实力和条件较好的村庄;根据合作市游牧民定居的方式和途径,可以将其村庄的发展类型总结为村改居、发展十寸、控制村、撤并村四种,并提出了各类树庄发展引导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