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西方法律在近代中国的最早传播,应该是林则徐于1839—1842年主持翻译的《各国律例》,这是我国最早简略介绍西方近代国际法的中文译著.继其之后,在魏源的《海国图志》、徐继畲的《瀛环志略》、梁廷(木丹)的《合省图说》以及洪仁玕的《资政新篇》中,都洋溢着对英美等国的立法、司法的介绍之言.尽管他们的介绍极为零碎、肤浅,但毕竟给闭塞、沉闷的中国社会透露了新鲜信息.如果说,自从鸦片战争后,中西文化的交流仅限于西方的“船坚炮利”,那么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变迁和“师夷”思想的发展,到了19世纪60至90年代,中西文化交流便扩展到器物技艺、自然科学和少量的社会科学方面,并出现了西学东渐的局面.在“器可变,道不可变”的文化选择取向的规定下,西方法文化作为一种“治之具”、“应世事”之用的文化,得到了一定的传播.其传播媒介主要有以下三种:
简介:在初步回顾和检讨相关民俗文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剖析发生在粤东K城一个名叫钟村的城中村民保护围龙屋行动的个案,叙述了这一集体行动的过程及其作为当事人的客家民众的态度和行为,探讨了集体行动情境中的民众、民俗、学者的角色与影响,引发作者关于民俗研究取向问题的新思考。K城钟村客家人保护围龙屋这一集体行动表明,仅从民俗事象的静态描述来达成民俗学研究的意义,将丰富复杂的民俗生活、民间文化概括为一些有限的材料,实际上既忽视了"俗"在生活文化整体中的被创造和重新发明,又忽略了作为民间文化传承主体的"民"的自主能动性,他们策略性地对民俗知识的创造与享用,也忽略了作为民俗文化研究的理性人——学者及其学术活动的作用。民俗中的民、俗与民俗学者,应该都成为民俗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和对象,这也应是未来民俗学科发展的新趋势与学术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