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全球体育事务的发展引发了全球体育治理,并在体育治理结构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全球体育自治规则是全球体育治理的直接依据,但现有的全球体育自治规则仍然存在制定过程民主程度不高、没有确立世界统一的纲领和行为标准等问题。为实现全球体育自治规则的合理性建构,可采取现代法治所要求的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作为判断标准。关于全球体育自治规则体系形式合理性的建构,富勒所提出的程序自然法8项原则提供了一个较为合理的标准。全球体育自治规则的实质合理性,依赖于其是否符合在实践过程中所形成的全球体育治理基本原则,以及能否通过问责机构审查。全球体育治理仍然必须重视国家的作用,防止'没有国家的全球体育治理'思潮泛滥。中国应该积极参与全球体育自治规则的制定,积极利用全球体育纠纷解决机制。
简介:体育公共空间供需矛盾是制约社区体育发展的桎梏所在,现实中,体育公共空间供需矛盾主要体现为供需失衡。体育公共空间供需矛盾既有量的短缺,在社区体育公共空间先行供给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社区体育发展对空间的潜在需求,加之在法律上没有给予社区体育公共空间明确的定位,社区体育公共空间也没有刚性的供给制度,使得现有的空间供给难以满足社区体育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有结构性矛盾,社区体育公共空间供给时并未顾及到集体性社区体育活动开展对空间的特殊需求,引发了一系列群体性社区体育活动冲突。此外,更有制度的缺失,社区体育公共空间治理机制还不完善。对于体育公共空间的供需矛盾,可通过社区体育公共空间供给侧改革予以化解。在宏观层面,政府需要作为供给主体,通过资源合理配置解决社区体育公共空间的供给问题。一方面,需要增加供给量,满足社区体育发展对空间的需求;另一方面,需要通过调整结构,化解社区体育公共空间结构性矛盾。在中观层面,需要体育行政部门与体育社团协同,通过公共服务、治理制度与组织供给,解决社区体育公共空间治理与服务问题。在微观层面,需要社区居委会与居民协同,解决社区公共体育空间的微观治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