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优化我国竞技体育结构布局,提高我国竞技体育的综合实力,研究以男子足球和网球职业赛事为例,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分析职业体育赛事与国家竞技运动水平之间的关系,探寻提高国家竞技运动水平的策略。研究结果显示:国家职业足球联赛水平与该国家足球竞技水平具有较高的正相关性;国家拥有的ATP250及以上级别的网球赛事数量与该国家男子网球竞技水平具有高度的正相关性。通过控制我国职业足球联赛外籍球员的比例、采用竞争平衡和财政平衡的手段可提高我国职业足球联赛的水平和国家足球竞技运动的水平;通过增加高级别职业网球赛事数量、构建中国职业网球赛季和特征鲜明的亚洲系列赛事阶段、深化我国职业网球赛事内涵可提高我国的网球竞技水平。
简介:虽然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职业教育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国家教育事业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政府为了发展职业学校教育,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中职学校正逐渐成为独立的教育体系参与到市场竞争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凭借全面的系统的优势获得了广泛的就业市场,良好的就业环境,又进一步推动了中等职业学校的发展。但是当前中职学校体育教学仍然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例如中职体育教学仍然存在着自由式的教学模式,教学观念和教学方法比较陈旧,缺乏创新意识,难以培养学生体育意识。在新的形势下,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体育教育,切实保证体育教学的目的和目标,为实现素质教育奠定基础。
简介:足球球员合同中的单边续约选择条款是足球法律与实务经常面对的问题。单边续约选择条款作为一项财政平衡与球员控制机制,有助于俱乐部降低财政风险,同时保持足球运动的竞争平衡。但是,由于单边选择条款在实践中往往因其仅有利于俱乐部一方的单边性特征,违反了国际足球联合会(以下简称"国际足联")关于球员合同的基本规则,而被国际足联争议解决庭与国际体育仲裁院认定无效。然而,国际足联争议解决庭与国际体育仲裁庭在实践中对此类问题的处理所遵循的路径不同,国际足联争议解决庭倾向于否定该条款的合法性,而国际体育仲裁庭则采用的是一种以案件为中心的审查路径,充分考查每个案件背后呈现的特殊性,来决定该条款的合法性。俱乐部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植入单边选择条款的过程进行改造,同时,注意履约过程中遵循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充分尊重并保障球员的知情权与契约自由,进而实现足球职业联赛中合同稳定性与自由流动性之间的动态平衡。
简介:从体育本身来说,现代竞技体育竞争的日趋激烈,竞技运动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奥运会发展的需要,都促使体育朝着职业化方向发展;同时,体育竞赛市场、表演市场、文化市场的不断扩大。也促使竞技体育走向职业化道路。体育职业化是体育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在我国,1988年开始足球职业化探索,1991年探讨足球特区,随后,大连成立中国第1个职业足球俱乐部。1994年,中国足球率先推出职业联赛,之后,篮球、排球、乒乓球、网球、羽毛球的职业联赛逐渐展开。尽管我国体育职业化发展的速度较快,但对职业化的理论研究却少之又少,且研究不够全面,缺乏深度,未形成较成熟的理论体系。现将主要研究论点摘编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