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现行增值税是1994年新税制实施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在原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个基础性税种。经过近六年的发展,已经显示出极大的优越性,成为当前我国的一个主体税种。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各项改革的逐步推进,特别是适应我国即将加入WTO的客观要求,现行增值税急需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尤其是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化,成为目前我国增值税改革面临的一个突出课题。因此,如何从总体上认识和把握这次增值税转型,从而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增值税转型的总体考虑(一)这次增值税转型是继1994年以来我国增值税又一次重大
简介:1993年12月23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其超额累进税率不同于以往所得税的超额累进税率,不能用速算扣除数的方法来简化计算,如果按照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不同比例套税率表的四个级距分别计算,会使整个计算十分复杂。如,某纳税人取得房地产销售收入10万元,扣除项目金额为3万元,其应纳土地增值税额的计算,根据土地增值税四级超额累进税率,要分以下几个步骤:(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1.5X30%二0.45(万元)(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部分为1‘5X40%一0.6(万元)(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部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