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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证据,是人民法院认定事实并作出裁判的基础。完善当事人举证制度,对于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妥善处置民事纠纷具有重要作用。在司法实践中,面对"证据灭失"、"证据突袭"、鉴定人拒绝出庭作证等困境,民事诉讼程序该如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审判活动的有序性和裁判结果的公正性?证据灭失怎么办法官须有保管证据的责任意识"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以事实为根据'就是‘以证据为根据'。

  • 标签: 证据制度 民事诉讼程序 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 举证制度 适用法律
  • 简介:单一制正犯体系近来引起了国内学者的关注,学者们主张我国立法也属于单一制正犯体系。单一制正犯体系由于其自身的理论基础不牢固,片面追求克服处罚漏洞而又不能完全消除处罚漏洞以及有损构成要件定型性等诸多缺陷,并不值得提倡。我国刑法规定及其司法适用说明我国属于区分制正犯体系。以区分制正犯体系的立法为基础,构建精致化的理论体系是我国共犯理论体系今后应当努力的方向。

  • 标签: 单一制正犯体系 区分制正犯体系 共犯理论体系 精致化
  • 简介: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柴振国教授、包霎硕士、中国人民大学刘远博士等同志共同撰写的《刑法的理论与实践》一书。由中国物资出版社出版了。全书60余万字,是一部以刑法为对象的探索刑法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新作,是青年学者研究刑法重要学术成果。刑法典的颁布掀起了学者们研究刑法理论和实践问题的高潮,作为青年学者敢于在理论与实践上写出自己的观点是难能可贵的,《刑法理论与实践》一书有自己突出的特点:首先,该书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阐明理论,强调实践。在阐明理论问题上,作者除了介绍该理论的通说之外,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在强调实践方面作者做了大胆的尝试,该书突出实践,坚持理论为实践服务的基本方向。该书用大量篇

  • 标签: 理论与实践 新刑法 打击经济犯罪 既遂与未遂 新刑法典 控制说
  • 简介:当代中国的民法学,就其历史渊源来说,源于清末至民国时期对德日等大陆法系民法及民法学的继受。在这个时期,实行“拿来主义”策略,逐渐构建起以私法理念为基础的较为系统的民法学理论体系。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对旧法统的废弃和对旧法理论的批判与否定,因继受而初步成形的民法学理论体系至此嘎然中止。进而,伴随着意识形态的全盘苏化,以及生产资料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中国转而接受了前苏联的社会主义民法学理论。这是一种服务于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民法学理论,其基本特点是强调民法学的党性和坚持民法的公法观。

  • 标签: 中国民法学 历史渊源 理论转型
  • 简介:送达制度在民事诉讼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其并未引起学界的足够关注。实证考察表明,民事送达制度的立法已不敷实践需要。解决"送达难"问题,既需要有基于送达基本属性和功能的理想超越,也需要有源于当前司法环境的现实考量。目前至关重要的是需要在"送达难"的现实背景下,重新审视送达的性质和功能,在制度设计上既需要协调好与周边制度如起诉制度的关系,也需要平衡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相关利益,科学界定送达法律关系所涉主体、合理规制送达法律关系所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和完善送达方式。

  • 标签: 民事诉讼 送达 程序保障
  • 简介:雅典是古代希腊城邦文明的典型。到古典时期,雅典已经发展出比较完备的古代民主制度。本文通过对古典时期雅典的六种惩罚类型——死刑、不受法律保护、流放、监禁、没收财产(财产充公)、罚金——的梳理,以认识古典时期雅典法律制度中的惩罚体系的具体构成情况。

  • 标签: 古典时期雅典 惩罚体系
  • 简介:犯罪论体系是整个刑法学理论的中核.大陆法系的犯罪论体系概念与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存在差异.犯罪论体系是将有关刑法学的个别认识按照逻辑关系加以整序,使看似无序的犯罪成立问题易于把握.在理想的封闭体系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开放的犯罪论体系是最佳的理论选择.

  • 标签: 犯罪论体系 开放的犯罪论体系 大陆法系
  • 简介:司法解释体系在处理买卖、租赁等多重债权问题时,基于不动产、普通动产及特殊动产等规制对象的区别,设置有先行占有、支付价款、合同成立时间以及交付效力等判定因素,从而成立争议命题即"债权顺位规则"。该规则对于实际履行对象的安排,系双重考量效率与风险,体系上自洽性与阶序安排存在讨论空间,在形式上有违债权之相容性。该顺位规则宜视为基于法院纠纷解决程序而衍生的实体规则,其作为法官对待个案争取"同案同判"的审判标准,于审判环节之外不构成优先债权现象。

  • 标签: 多重买卖 债权相容性 违约责任 顺位 公信力
  • 简介:警察体能是指警察在先天具有的遗传素质与后天经过训练形成的身体有形能力和无形能力共同构成一个多层次的相对独立而有机的内稳态自组织系统结构。它是由身体形态结构、身体机能、身体素质、智力、心理、适应能力、健康状况等部分组成的复杂而有机的内稳态自组织系统结构。应建立我国警察体能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而对体能各级指标体系进行分析,以期对警察体能评价体系的认识。

  • 标签: 警察体能 评价体系 警察训练
  • 简介:罪名是指犯罪的名称,是对某种犯罪行为的最本质特征的简明概括。现代各国刑法确定罪名的方式主要有两类,一是明示式,即在分则条文中明确规定罪名,因而使罪名法定化。二是包含式,即在分则条文中不规定罪名,只规定罪状,将罪名包含在罪状之中,经过对罪状的分析获取罪名。在刑法修改中,罪名法定化的呼声甚高,但刑法仍然未能实现罪刑法定。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对刑法中的罪名进行学理概括,并在条件成熟的时候以司法解释的形式统一罪名。从新刑法颁布后已经出版的各种版本的刑法论著(我已经见到不下10种)来看,罪名概括可以说是五花八门,众说纷法。为此,迫切需要对刑法中的罪名加以研究。本文试图对罪名问题提出本文的一己之见

  • 标签: 新刑法 武装掩护走私 援引法定刑 刑法之罪 选择性罪名 有期徒刑
  • 简介:一、民国三十一年,目录号3,案卷号112,繁县司法处档案,成都市新都区档案馆。1.(繁县的案卷首页:)四川繁县司法处民事第一审卷宗中华民国三十一年度民事诉字第28号收案:州一[1]年三月十七日结案:(年月日缺省).

  • 标签: 司法档案 中华民国 区档案馆 案卷号 目录号 成都市
  • 简介:19世纪初叶,西方民法史上诞生了一位时代“骄子”——《法国民法典》。这部法典不仅是启蒙运动中自然法思想的产儿和法国大革命直接孕育的果实,也是资本主义社会民法的开篇之作,有着不同寻常的历史地位和历史意义。

  • 标签: 民法史 《法国民法典》 历史地位 罗马法 立法思想 立法特点
  • 简介:部分成年人因其生理条件、智力发育程度及精神状态等不能达到成年人所应具备的智力和判断能力,法律不使其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从而导致了行为能力欠缺的发生。本文通过对大陆法系的一些国家和地区成年人行为能力欠缺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比较分析,并结合我国具体情况,为我国成年人行为能力欠缺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建议。

  • 标签: 成年人 行为能力欠缺制度 民事制度 中国 监护制度 禁治产人
  • 简介:我国人口结构早已达到老龄化国家标准,养老问题十分严峻。现行《继承法》中的遗赠扶养协议制度虽能在一定程度上发挥养老功能,但该制度显得过于陈旧且存在诸多不足。同时,我国缺乏终身定期金制度,因此,建议借鉴德国等国民法中的继承合同制度,以更好地发挥该制度所具有的养老功能。结合我国社会的实际情况,继承合同应限定为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之间就被继承人的扶养并由实际履行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取得遗产所达成的协议。从而在此前提下,继承人可通过继承合同制度于继承开始前有效地放弃继承。

  • 标签: 继承合同 共同遗嘱 遗赠扶养协议 终身定期金
  • 简介:<正>我们收到日本国委托我国法院代为送达的一份法律文书:昭和六十二年(一九八七年)(7)第××号,索赔损害赔偿等事件驳回索赔损害赔偿等事件的诉讼书命令原告×××被告国右代表者①法务大臣后藤正夫主文驳回本诉讼书理由

  • 标签: 法律文书 民事诉讼法 损害赔偿 中日两国 日本国 诉讼费用
  • 简介:近代以来,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或《拿破仑法典》为开端,各重要国家民法典的编纂均以政治革命或社会变革为前提。之后历史上的几次民法典编纂浪潮,亦无不如此。可以说,没有政治革命或社会变革就不会有民法典的制定和施行。民法典的编纂是革命的结果,民法典也因此具有了革命性,虽然革命并非因民法典的编纂和施行而得以发生。

  • 标签: 中国民法典 法典编纂 《法国民法典》 政治革命 苏俄民法典 次民
  • 简介: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但是,除《证券法》第39条提到了"其他证券交易场所"外,《证券法》对三板并没有具体规定。我国现行《证券法》遵循了"主板逻辑"和"公开发行逻辑",而三板市场不是主板,它具有特殊性。因此,三板市场难以适用《证券法》,甚至一旦适用了《证券法》的某些条款,可能会阻碍三板市场的正常发展。《证券法》对三板市场的某些制度(尤其是做市商制度)的运行还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这是行政法规或规章克服不了的。我国应该通过修改《证券法》以及制定一部单行的证券法特别法——《全国股转系统监督管理法》,为三板市场的相关制度运行提供法律依据。但从长远看,我国《证券法》应以"多层次资本市场逻辑"和"交易逻辑"取代主板逻辑和"公开发行逻辑",以实现逻辑的转换。

  • 标签: 全国股转系统 做市商 多层次资本市场 证券法
  • 简介:国际私法应该研究什么东西?它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关于这个问题,在各国国际私法学者中间,是有不同的主张的。目前这个问题,已引起我国国际私法学者的注意和讨论。讨论的焦点,似乎在于直接规定涉外民法关系的实体规范应否列入国际私法范围之内。关于这一点,在苏联和东欧国家的学者中间,也是有不同的看法的。兹将苏联隆茨所著《国际私法教程》三卷本中第一卷(一九七三年第三版)内的有关论述,选译如次,以供参考。译者

  • 标签: 国际私法学 实体规范 民法性质 冲突规范 对外贸易关系 贸易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