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原有的作为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的部分内容与市场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甚至矛盾。其中在合同效力的认定上表现得尤为突出。如何认定市场经济条件下台词的效力,是司法工作者所面临的重大课题笔者不揣浅陋,对此问题作些探讨,并就此东教于同仁。一、传统的有关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与市场经济的冲突我国传统的对经济合同效力认定的法律规定集中表现在《经济合同法》第七条对无效合同的规定以及《民法通则讲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定。此外,1985年7月2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确认和处理无效经济合同的暂行规定》,以及最高人氏法院认定合同效力的依据。这些认定合同效力的法律、司法解释形成
简介:小斯当东(GeorgeThomasStaunton,1781-1859),也译作乔治·托马斯·斯当东、托马斯当东、司当东、斯汤顿、士丹顿等,是近代中英关系史上无法绕开的一位重要人物。其父乔治·伦纳德·斯当东准男爵(SirGeorgeLeonardStaunton,1737-1801),也被称为老斯当东、大斯当东等,是早期英国著名的外交家和汉学研究学者,曾担任1792年英国首次访华即马戛尔尼(GeorgeMacartney,1737-1806)使清使节团副使,著有《英使谒见乾隆纪实》(AnAuthenticAccountofanEmbassyfromtheKingofGreatBritaintotheEmperorofChina)等;小斯当东则是此行的见习侍童(pageboy)。小斯当东亦是英国第二次访华即1816年阿美士德(WilliamPittAmherst,1773-1857)使团的副使。小斯当东一生之中,主要著有《英吉利国新出种痘奇书》(1805)、《中英商业往来札记》(MiscellaneousNoticesRelatingtoChinaandourCommercialIntercoursewiththatCountry,1822)、《阿美士德使团记行》(NotesofProceedingsandOccurrencesduringtheBritishEmbassytoPekinin1816,1824)及《英中商务考察》2卷本(ObservationsonourChineseCommerce,1850)。此外他还从中文直接翻译了《大清律例》(TaTsingLeuLee,1810)和《异域录》(NarrativeoftheChineseEmbassytotheKhanoftheTourgouthTartars,1821)两部英文作品。小斯当东虽称不上著述等身,但他的代表性作品1810年《大清律例》英译本受到了西方世界的普遍关注,他本人也因翻译此书而一跃成为西方最富盛名的汉学家。在近代中英交流史上第一代译者之中,他是声望最高的一位,他甚至被视作仅比他年幼一岁的英国第一位新教来华传教士马礼逊(RobertMorrison,1782-1834)的赞助人。小斯当东为《大清律例》英译本所撰写的长篇"译者序"共计35页,全面展现了包括小斯当东在内的西方精英对中国历史和中国法律的认识程度,是典型的"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