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将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应用于其他社会科学领域是当代西方社会科学学术的重大发展。其中,公共选择理论是这一理论趋势中颇为耀眼的一颗新星。这一理论将理性人假设和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贯彻到政治和法律运作的过程中,更新了以往的研究结论。作为公共选择的两大理论分支之一,利益集团理论与法律研究的关系极为密切,被应用于诸多法律议题的研究领域,为我们更加深入地洞察法律制定和运作的逻辑提供了理论钥匙。在这一交叉研究的发展过程中,立法的交易模式作为一种新兴的具体的研究工具,尤为关注立法的供需关系和供需两方的行为逻辑,为我们从公共选择的视角认识和解释法律制度奠定了基础。这一进路标志着社科法学中一种既不同于法律社会学,也不同于借助微观经济学的传统法律经济学的本土化研究进路。中国学者需要足够的理论自觉,要紧紧盯住公共选择理论的方法论意义,找到本土法律实践中的行为人,并利用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去建立有因果机制的理论解释。
简介:7月11日,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三次(扩大)会议在郑州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会议和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并对下半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法学会会长刘满仓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政法委
简介:合同对第三人也能够产生保护作用的现象在比较法上不乏其例,但其规范方式则存在不同做法,作为介乎于合同法与侵权法之间的法律现象,只有结合具体法律制度背景才能对其做出有意义的评判。从法律实证的角度看,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均未承认合同对第三人的保护作用。由于侵权责任法在保护民事权益方面业已提供了充分的救济渠道,故我国没有引入德国式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合同的制度需要。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基于其独特的工具价值,可以在对第三人提供超出侵权法的更为便利或优厚的合同保护方面发挥作用,在中国现行法体系下,应当肯定其存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