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公民社会中,制定任何一项公共政策,公开征集民意、开门立法都不可或缺。一方面,开门立法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经过公开、充分乃至激烈的公共讨论与利益博弈。虽说,身处网络时代人们可以比较方便地发表和提交自己的意见,但很多时候,人们并不知道自己的意见被征集上去以后会受到何种对待与处理,也不清楚这些意见最终能对法律、政策的制定或修改起到什么作用。也就是说,相比征集意见的公开,讨论与博弈的公开性仍显不足。另一方面,开门立法过程需要公众彼此之间的广泛交流。由于各自所处环境不同,每个人的看法都可能只反映了一定的视角,可能会片面、有偏差。每个人都不仅需要表达自己是怎么想的,同时也需要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特别是那些与己不同的、相对立的想法是什么。这就需要广泛交流,通过交流纠正偏差,形成共识。
简介:法律解释学是关于法律解释现象的系统理论认知和学科知识体系。法律解释学的内容架构涉及法律解释原理、法律解释技术和法律解释制度三个部分。对法律解释原理的探究,需要基于法律解释的操作定义,对“什么是法律解释”这一问题作全面深入的追问。法律解释技术是在操作意义上具体回答在法律实践尤其是个案裁判中如何解释适用法律的问题,涉及法律解释方法的获得,以及运用解释方法提出、择定和展示解释主张的操作。法律解释制度则要联系中国现状在体制上反思和回答谁有权解释法律及解释的权威性问题。对法律解释学的研究,应该内嵌或关联于由认识论发展、法学学科演进、法治发展以及司法裁判证成等组合而成的一个完整的理论和实践场景之中。